衛(wèi)生部26日頒布《食用鹽碘含量(征求看法稿)》,擬將食鹽中碘含量上限下降,由20mg /kg~60mg /kg修正為20mg /kg~30mg/kg。在看法稿編制闡明中,強調了“碘過量對健康的潛在迫害”,并承認“目前食鹽中碘含量偏高”。自去年“碘鹽風波”以來,這是官方首次承認碘過量對人體健康存有潛在迫害。(《新文化報》7月27日)
與兩個多月前,衛(wèi)生部消息發(fā)言人“食鹽加碘并未造成居民碘攝入過量;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風險大于碘過量的健康風險”的說法相比,此次衛(wèi)生部公開承認“碘過量對健康的潛在迫害”、“目前食鹽中碘含量偏高”,并將食鹽中碘含量上限標準大幅下降,無疑是一個不小的進步。
這或許表明,國家有關部門對于長期以來飽受爭議的“強迫過量補碘”及其導致的種種健康問題,已有了一個更為客觀理性的認識,并著手采用措施去改良它了。
“碘過量迫害”實際上并不是一個多么難以承認的事實,一方面,此前許多處所醫(yī)療機構早有這方面的確實調查證據(jù),證明了這種迫害;另一方面,“任何再好的東西,一旦過量應用都會構成迫害”底本就是一個基礎常識——“維生素”、“蛋白質”過量補充也會迫害健康,補碘當然也不例外。
就導致“過量補碘”的基本原因而言,僅僅承認“碘過量迫害”,其實并不足以保證我們正本清源,徹底打消健康迫害和風險。“過量補碘”問題為什么長期揮之不去,甚至即使在其迫害已裸露無遺的情況,也仍然痼疾難祛?答案很簡略,那就是,“過量補碘”背后有著強勢的壟斷體制撐腰——目前我國的鹽業(yè)經(jīng)營,實際上是一個完整專營、徹底政企合一的高度壟斷體制,各地鹽業(yè)公司和鹽業(yè)局都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既是食鹽經(jīng)營者,同時又是鹽業(yè)管理的政府部門,掌控著企業(yè)賴以生存的食鹽打算生產(chǎn)指標。而依附于這一壟斷體制的,又是驚人的壟斷暴利。據(jù)悉,鹽業(yè)公司從生產(chǎn)商手中購置食鹽的平均價格為400~500元/噸,加碘成本只有20~50元/噸,但加碘后鹽業(yè)公司的批發(fā)價格卻為1500~2000元/噸,價差高達4倍。(《中國經(jīng)濟導報》2009年1月30日)
從這個意義上說,真正迫害健康的其實并非“碘過量”而是“壟斷過量”——以加碘名義保持的鹽業(yè)壟斷,不僅是一般的經(jīng)濟壟斷,更是借助公共權利的行政壟斷,后者才是迫害的本質。而過量壟斷之下,除了暴利之外,“一刀切”的無選擇強迫花費,自然同樣難以避免。
“過量補碘”會要挾健康,完整不補碘同樣也會要挾健康——看起來,這似乎是一個兩難的問題。實際上,如果能真正打破壟斷,充分引入市場競爭,就可能解決問題——在自由競爭的市場無形之手調配下,“無碘鹽、低碘鹽、高碘鹽”等各種能夠滿足不同花費需求的食鹽品種,自然會爭相出現(xiàn),任由花費者自主選擇。而政府所要做的,除了加強食鹽品德的監(jiān)管外,重要是將各種碘信息—如各地的碘缺乏情況,哪些健康狀態(tài)需要補碘或不補碘,調查明白并告訴花費者。(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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