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文強被宣判死刑后,重慶群眾自發(fā)來到重慶市委門前,打出條幅:“打掉黑社會保護傘文強,黨和政府英明!”
文強二審仍獲死刑 市民高院外放鞭炮
本報重慶5月21日電(記者 田文生)今天11時39分,文強案二審結果塵埃落定,文強仍獲死刑。該判決結果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今天10時,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文強案二審公開宣判,依法駁回文強、周曉亞、黃代強、趙利明、陳濤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審判長宣讀刑事裁定書,持續(xù)99分鐘。
4月14日下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文強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數罪并罰判處文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4名同案被告人分別被判處8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后,文強等5人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結果宣布10分種后,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外響起鞭炮聲,有人拉起“判處文強死刑,法律萬歲!”的橫幅,燃放的鞭炮持續(xù)了3分鐘。燃放者向記者表示,自己是普通市民,與本案沒有任何關系,也不是任何受害者的親友,燃放鞭炮是為了慶祝今天的判決結果,“我認為這個判決是公正的”。
文強:公安局長為何終成死囚
今天上午,文強案二審判決結果宣布,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決,作出判處文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重慶高院二審審理確認,文強先后多次單獨或伙同其妻周曉亞收受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在內的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211萬余元。文強明知王天倫、謝才萍、岳寧、馬當、王小軍等人組織、領導的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仍予以包庇、縱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強還不顧某女的反抗,強行與其發(fā)生了性關系。此外,文強對1044萬余元財物不能說明來源。
重慶高院認為,原判決認定文強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奸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文強所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據此,重慶高院裁定:駁回文強上訴,維持原判。
重慶高院同時駁回了周曉亞、黃代強、趙利明、陳濤的上訴,維持原判。
記者注意到,文強及其辯護人認為文強收受黃代強、陳濤、汪道壽等下屬錢財時,對方無請托,不構成受賄;文強對周曉亞收受的錢財大部分不知情;文強收受陳萬清、曾維才等人錢財時,對方無具體請托,文強未利用職務便利或利用職務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其牟利,不屬于受賄等觀點,均未被法院采納。
今天的宣判過程中,文強等人全程表現(xiàn)平靜,宣判后也未發(fā)表任何意見,平靜地離開法庭。坐在旁聽席第四排的記者近距離地注意到,文強離庭時,一直扭頭朝右,向旁聽席尋找親友。與本月13日、14日的庭審期間相比,文強憔悴了不少。
文強的辯護律師宣東介紹,他曾在宣判前三次會見文強,昨天的會見中,文強表示自己幾乎沒有睡好覺,認為自己確實應該受到嚴懲,但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量刑太重。宣東說,文強已經預料到將被判處死刑的結果,“但很明顯,文強很珍惜自己的生命,很想活下來。”
關于文強的死刑復核結果,宣東表示,“一半一半”。他認為,文強案的最大焦點在于,文強該不該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文強之所以被判處死刑,一是因為全國都很關注重慶的“打黑風暴”,而文強案則是其中最熱點的案件;二是關于文強案的輿論,形成了“文強是最大的貪官“的印象。
“黑傘”:放棄履職,放縱違法,阻撓查禁
文強案二審宣判后,審判長張波就該案二審中爭議的四個焦點問題予以回應。
文強被坊間認為是“重慶黑幫的最大保護傘”,在二審期間,文強是否充當保護傘,是否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是最受關注的爭議焦點之一。
張波表示,我國刑法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作了規(guī)定。這個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客觀行為表現(xiàn)為“包庇”和“縱容”兩種方式。“包庇”一般指為了使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成員逃避查禁,通風報信,隱匿、毀滅、偽造證據,阻止他人作證、檢舉揭發(fā),指使他人作偽證,幫助逃匿,或者阻撓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查禁等行為!翱v容”是指不依法履行查禁職責,放縱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在主觀上,只要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對方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或者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仍然予以包庇、縱容,即構成本罪。
本案中,文強、黃代強、趙利明、陳濤在重慶市公安局及下屬各部門長期擔任重要職務,負有查處違法犯罪活動的職責。他們與王天倫、謝才萍、岳寧、馬當、王小軍、龔剛模等人長期交往,明知這些人長期從事有組織的組織賣淫、開設賭場、容留吸毒、強迫交易、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仍然大肆收受財物,放棄法定查禁職責,甚至實施包庇,根據其行為方式的不同,分別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或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比如,文強明知王天倫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成員為組織利益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犯下嚴重罪行,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仍然接受王天倫請托并收受其錢財,指示有關人員將該案移交給同樣收受了王天倫錢財的黃代強分管的部門辦理,導致該案犯罪嫌疑人逃避打擊達兩年之久;明知謝才萍長期實施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在謝才萍等人因聚眾賭博被公安機關查獲后,向辦案部門打招呼說情,致使同案人員逃脫法律處罰;明知馬當等人以云夢閣夜總會為依托,實施有組織的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接受馬當吃請和錢財,還在該夜總會唱歌時,通知轄區(qū)派出所所長到包房,以其遲到為由,當面訓斥,要求其向包括陪侍小姐在內的在場人員敬酒,顯示他與馬當等人的特殊關系,致使轄區(qū)派出所不敢對該夜總會進行治安檢查。
又如,趙利明明知謝才萍長期從事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的違法犯罪活動,在謝才萍聚眾賭博被公安機關抓獲后,趙利明即派下屬干警前往探望,并親自給辦案單位有關人員打電話,為其說情、開脫。同時接受謝才萍的請托,答應約請負有查禁職責的有關人員對謝予以關照。在得知謝才萍因開設賭場毆打了警察后,趙利明不僅未勸謝才萍投案,還詢問謝是否將毆打警察一事處理妥當,且未向有關組織匯報,亦未向相關辦案單位提供線索。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