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異質性不等于“中國立場”
如果“中國立場”強調的是文化差別,強調文化異質性對個人寫作的豐富的話,我倒有部分的認同,但它和“中國立場”就沒大的關聯了,它本質上是對文學發(fā)明性的確定——哪一個作家,不盼望自己能夠擺脫影響的焦慮,建立自己的奇特征?對地區(qū)性的依存是他借以擺脫這一焦慮的方法之一,只是之一(作家所處時代、性別、個人性格、生活經歷和想象空間,都可作為擺脫影響焦慮、建立奇特的條件),而且它也不是核心性的。地區(qū)差別(擴大為國家差別)并不能保障小說的成功,假設它不具備我們對小說的共通審美請求的話。就是在德國,君特·格拉斯也不同于伯爾,不同于西格弗里德·倫茨,不同于托馬斯·曼和尤迪特·海爾曼,是的,他和任何一個德國作家都不同;在我的瀏覽中,不因他是德國作家就應用一套所謂的德國立場來評判他的小說,我根據的,是我在大批瀏覽中建立起的審美經驗,這一經驗對任何文學都實用。我承認,君特·格拉斯生在德國還是波蘭不太影響我對他小說的斷定,他生在美國生在日本甚至生在中國我都會應用同一標準,只是,他生在中國可能會讓我生出更多的驕傲來,但這一驕傲也不會帶入到小說的斷定中。
陳教授說:“我們沒有(西方)這樣的浪漫主義文化基礎,我們永遠無法生長出浪漫主義傳統下形成的西方現代小說藝術。這就是為什么直至今天,一寫到城市,我們的文學就力不從心,要么空洞,要么虛偽,但我們在鄉(xiāng)土敘事一路卻有獨到之處!敝囈,大謬。在舊中國,我們也沒有乒乓球的文化基礎,沒有跳水、體操的文化基礎,它們是舶來的,就像舶來的玉米、辣椒一樣生出了根,成為了“我們的”,更“我們的”,“永遠無法”的斷定如何得來?至于把“一寫到城市,我們的文學就力不從心,要么空洞,要么虛偽”的關鍵歸于我們應用了西方標準,歸于我們“永遠無法”,則屬于頭痛開出了腳氣的藥方,鞍子套到了馬頭上。
至于“經驗差別”,我想它也不必過多強調,更談不到什么“中國立場”,卡夫卡的寫作確定有他的與眾不同的“經驗差別”,我們注意到他,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為他說出了他所在國家、民族或時代生活中的外部特點,而是他在對于全部人類精力細微處的深入勘察,這種勘察與我們的精力細微處有著共鳴和對接。東方和西方的經驗差別我們在大江健三郎、奧爾罕·帕慕克,以及魯迅、阿來等人的寫作中得以確認,我認為這確是對小說精力的重要豐富,不過對這種豐富性的體認是建立在一個文學的“世界公約”的基礎上的,我們不曾因為魯迅、阿來是中國人而下降或修正我們的藝術標準。
-因為咱“得分”低,就得修正“評分”標準嗎?
可能,“何以只能變成另一種語言讓外人評判才干獲得價值呢?”才是“中國立場”提出的要害所在。也就是說,我們意圖控制評判權,用“我們的”標準來評判;也只有在這一前提下,唱盛唱衰也可獲得某種自如,多少方便了“信口雌黃”。是的,某些漢學家的評判對中國文學的確有失公允,顧彬的審美斷定多少有些陳腐滯后;而某種文字之妙也確是不可譯的,它在譯出的時候會遭遇減損;我想我也必須承認,西方在“認知”東方和東方在“認知”西方的熱情、興趣上存在不對等,他們小有某種狂妄與偏見——但這只是在所謂的“影響”上,而不是在文學標準上的。我們因為“影響”上的不足而去動搖標準使其適應我們的自娛,算不算是一種自欺欺人?我在想,如按此邏輯,凡是陳教授沒注意到的作家,是不是也可用“某某立場”自娛,“何以只能讓陳曉明評判才干獲得價值呢?”……事實上,這種阿Q式的精力成功在中國文學中從來就不缺乏。
按國家體育總局足管中心韋迪主任的說法,中國足球是一種舉國體制下的足球運動,它確定與西方的或同在東方的日本、韓國不同。就是日本、韓國,他們的足球也明顯與西班牙、德國不同,盡管其中包含著學習和被學習的成分。我們當然確定這種差別的存在。但,我們的足球是否也需要一個“中國立場”,不顧越位、進球、犯規(guī)和上場人數等“西方”規(guī)矩?我想尊重的韋迪主任不會這樣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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