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恩施7月17日電 (詹宏升 陳地長) 湖北恩施州鶴峰縣一村民在河道里建起7層高樓房,嚴重要挾行洪泄洪的安全,被網友稱為“湖北最牛違章建筑”。記者懂得到,當?shù)卣严蚍恐饕饽诚掳l(fā)了自行拆遷通知書,如果到本月25日,張某還沒有自行拆除,政府將強迫拆除。
據(jù)附近居民稱,大樓所在的河流并非網上傳播的“溇水河”,是被稱為當?shù)氐哪赣H河的隔子河,是溇水河的一條支流。該建筑兩年前開建,未取得任何審批手續(xù)。修建期間,當?shù)貒、城建和水利等部門對其下發(fā)違建整改通知書,但房主意某未予理睬。目前,這棟房子在進行內部裝修,尚未投入應用。
張某告訴記者,他是從鶴峰縣鐵爐鄉(xiāng)一個偏遠的鄉(xiāng)村移民過來的。該鄉(xiāng)合適建房的平地不多,居民基礎上都把房子建在集鎮(zhèn)的主干道旁,由于主干道邊的宅基地較窄,當?shù)氐拇蠖鄶?shù)房子都將地基打在河道上,并在河道上建起兩三米高的基柱。由于自己本來的房子就建在路邊,這棟房屋和就本來的房子連在一起。
記者在隔子河兩岸看到,有近50戶居民在河道附近建房。據(jù)鐵爐白族鄉(xiāng)政府負責人介紹,50戶居民建設的房屋均屬于違章建筑,戶主均和當?shù)貒、水利等部門簽了“停建通知書”,但簽了停建通知書后,戶主們并未及時停建。
根據(jù)《中華國民共和國防洪法》的第二十二條、第五十六條,以及《河道管理條例》的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疇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對河道管理范疇內的阻水障礙物,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由河道主管機關提出清障打算和實行計劃,由防汛指揮部責令設障者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揮部組織強行清除,并由設障者累贅全部清障費用。
對此,鐵爐鄉(xiāng)政府書記王紅艷告訴記者:“網上傳播的這事本身客觀存在,這是我們管理上的疏忽,建房之初,發(fā)明這些違章建筑后感到很揪心,并專門組織了職能部門進行專門調查!蓖跫t艷說,這中間涉及到庫區(qū)移民問題,工作做起來比較復雜,所以發(fā)出停建通知后,房屋依然在建。另外,為了更好地安置移民,鐵爐鄉(xiāng)在安全地帶新修建了一條“大理新街”,目前已有八九十戶居民在新街安家落戶。對于是否強迫拆除河道上所有違章建筑,王紅艷表現(xiàn)要等調查組制定出詳細調查報告后才知道。
據(jù)悉,調查組和處理組工作專班已經達到鐵爐鄉(xiāng)開展工作。目前,專班已經制定了初步工作日程,并于15日向張某下發(fā)了自行拆遷通知書,18日制定出調查報告。如果到本月25日,張某還沒有自行拆除,政府將強迫拆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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