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人通過某房產(chǎn)中介和房主取得聯(lián)系后,卻繞過原中介找了另一家傭金更便宜的中介公司,并與房主簽訂了購房合同。前一家中介深感受騙,一紙訴狀將買房人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傭金等共2萬余元。19日,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合同糾紛案。
2014年初,劉飛和女友準備購置一套二手房做婚房,便找到了某品牌連鎖房產(chǎn)中介。在簽訂了一份看房協(xié)議后,工作人員先后帶著他看了十余處房源,最終選定了其中一套比較滿意的,并幫他約了房主見面。幾天后,劉飛稱價格太高不買了。半個月后,中介公司員工從其他途徑得知,劉飛已經(jīng)通過另一家小型中介公司與房主簽訂了購房合同。中介公司遭遇“跳單”后,為取得居間服務的傭金,將劉飛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劉飛解釋之所以繞開中介是因為該中介公司收費太高,服務人員在前期并沒有交代清楚收費項目,令他感覺上當。同時,劉飛的代理律師指出,房源信息并非被該中介壟斷,其他人均能在網(wǎng)上看到房源信息。另外,他還認為,看房協(xié)議中存在明顯的格式條款,系霸王條款。
對此,中介公司代理律師有些氣憤,他指出,中介和劉飛簽訂看房協(xié)議并經(jīng)過看房、議價等程序后,中介公司已經(jīng)提供了居間服務,但這時劉飛卻跳過該中介交易,而后又以種種理由拒絕支付傭金費用,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都像他這么做,中介公司只能去喝西北風了。”這位代理律師很氣憤地說道。
“之所以選擇另一家中介公司,是因為同樣的房源他們收取的費用要低很多,你們僅僅是帶我看了房,又沒有提供其他服務,我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違約。”法庭上,劉飛表示,他認為中介公司工作人員沒有盡到足夠多的責任,因此他拒絕支付傭金。
庭審結束后,中介公司代理律師透露,目前該公司已要求所有直營店內必須安裝攝像頭,以盡可能規(guī)避類似行為的出現(xiàn)。
■記者微評:
如果覺得傭金不合理,可以在一開始時就拒絕中介提供服務,這樣就可以避免日后的糾紛。對于中介來說,要維權也必須有足夠的證據(jù),最好能確保是獨家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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