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解決老年人特別是空巢老人的生活問題,自今年1月份在城鎮(zhèn)范圍內啟動政府購買居家養(yǎng)老服務項目。
對在城鎮(zhèn)范圍內具有常住戶口的60周歲以上,且身體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享受居家養(yǎng)老政府購買服務。一是無子女照顧或子女殘疾無能力照顧的低保、低收入老年人;二是無子女照顧或子女殘疾無能力照顧的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和重點優(yōu)撫對象中的三屬(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三是年滿80周歲、無子女照顧或子女殘疾無能力照顧的老年人。
通過政府招投標方式引入有資質的社會組織,采取市場化的服務方式,委派人員或由指定人員對老人們提供上門服務,涵蓋日間照料、生活護理、家政服務和精神慰籍等,為廣大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便捷、更優(yōu)質的居家養(yǎng)老服務,切實讓空巢老人們得到實惠。(湯艷華 張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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