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7月30日訊(記者 劉雅菲)30日,是《濟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在市民提出的意見中,不少市民都建議在條例中增加對行人、非機動車的約束。作為濟南市制定的首部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地方性法規(guī),這一征求意見稿引起了市民的關注。在征求意見的六天時間內(nèi),市民通過各種途徑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記者注意到,在這些意見當中,不少都是關于對行人和非機動車輛管理的,比如有市民提出“建議對惡意碰瓷人員進行約束,保障機動車駕駛人權益”,“應對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一并加強管理”、“既然是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性法規(guī),不能光針對機動車處罰,應該是針對全體交通參與者,包括行人”。還有的市民建議對“載有職工的單位班車”條款進行細化等。
記者了解到,這一條例目前還處于市政府立法工作階段,尚未進入立法程序。依據(jù)《濟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在濟南市政府向濟南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地方性法規(guī)案并被接受后,才會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據(jù)相關人士介紹,征求意見結束后將分類整理,吸納合理意見,進行修改論證,成熟后形成新的稿件,再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討論,如果通過,才會繼續(xù)提請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由此進入立法程序。
進入人大立法程序后,還要進行新一輪征求意見,隨后修改、審議、表決,過半數(shù)通過。最后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以公告的形式向社會公布,按照規(guī)定的日期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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