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老漢找老伴 破財又傷心 來源: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 《民生直通車》
齊魯網(wǎng)11月21日訊 據(jù)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報道,煙臺萊州的王洪章今年六十歲,單身十多年,獨自一人把兩個女兒拉扯大,如今,王洪章想找個老伴組建一個家庭,可是,就是因為找老伴,讓王洪章是破財又傷心,這是怎么回事呢?
王洪章在去年五月份通過婚姻介紹所介紹,在萊州認(rèn)識了一個的離異女人李某。
見面之后,通過交談,兩人對彼此的印象都很好,決定進一步交往。而且見面后沒過幾天,李某就主動聯(lián)系了他。
王洪章介紹,回來過了兩天,李某就給他打電話要過來看看,看完了以后,李某就走了,過來四天李某又來到了王洪章的家中,并且向王洪章借了三萬八千元,交樓房錢。
雖然是剛認(rèn)識不到一個周,但是王洪章還是毫不猶豫的將錢借給了李某。
李某給王洪章打了借條,并寫明到期還不上錢,就用房子作抵押。老王感覺既然有房子作抵押,也就沒往別處想。
后來,王洪章又先后借給李某兩次錢,用于房屋繳款和房屋裝修,總共是六萬九千塊錢。王洪章本打算與李某組建一個家庭,好好過日子,也就沒打算要回這些錢,可是,王洪章后來經(jīng)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用于抵押借錢的房子不是李某的,房屋登記的是李某兒子的名字。
這件事讓老王心里很是別扭,自己辛辛苦苦掙的這點錢,就讓這幾張欠條給換走了。為了幫老王解決難題,記者咨詢了律師。
李云寶律師認(rèn)為,李某越權(quán)抵押兒子的房子是一種越權(quán)行為,王洪章只能通過法律途徑,向法院起訴,保障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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