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日照訊 自今年三月以來,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加大對涉案財物的排查清理力度,做到涉案財物底數清、情況清、管理清。截至目前,全局共排查案件756起、清理小汽車等機動車輛22輛、現(xiàn)金存款等867.5萬元。
工作中,辦案人員在提取涉案財物時,需會同在場見證人和物品持有人對提取的財物查點清楚,當場開具有關法律文書,寫明財物的名稱、種類、編號等信息,逐案逐物進行登記并將相關信息錄入警務綜合平臺。涉案財物專管員負責接受涉案財物,對辦案人員填寫的法律文書和財物收據進行驗收、登記并辦理交接手續(xù),按照涉案財物類別進行造冊登記。辦案人員調取涉案財物時,填寫《涉案財物調取單》,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并由物品持有人簽字認可,才可將涉案財物返還給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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