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訊 近日,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派出四個工作組,分赴青島市、濟寧市、臨沂市、菏澤市四個2011年度例行督察城市,開展例行督察整改預驗收工作。本次驗收主要針對例行督察中發(fā)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包括整改工作的組織部署、對人對事處理、土地管理長效機制完善、整改效果等方面的情況。
土地例行督察是對一個地區(qū)一定時期內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的全面檢查,是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核心業(yè)務。今年上半年,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在我省四個城市同時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例行督察。
今年的例行督察驗收將改變往年各派駐督察局自行組織驗收的做法,采取各派駐督察局對本督察區(qū)域自行預驗收和跨督察區(qū)域交叉驗收的方式進行。在預驗收基礎上,國家土地總督察將在全國9個督察大區(qū)內,在每個省抽取1個地級市、1個計劃單列市,再交叉安排各督察局開展驗收。同時,土地督察意見將及時提供給中央巡視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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