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社會組織的依法監(jiān)督管理,強化社會組織自身建設,提升服務管理水平,濟寧市2010年度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工作開始。
凡經市、縣兩級民政部門依法登記注冊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均應參加年度檢查。2010年7月1日后注冊登記的市直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不參加2010年度檢查。各縣(市、區(qū))的年檢范圍由當地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010年度年檢,重點突出組織隊伍建設、內部規(guī)章制度、民主管理、財務管理、遵紀守法、誠信自律、作用發(fā)揮、服務社會等方面。
在社會團體方面,著重檢查是否有專職工作人員和專用辦公場所;是否定期召開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等;是否按章程規(guī)定的時限按時換屆;是否有未經批準的在職副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在社會團體中兼任領導職務;是否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分支(代表)機構是否登記注冊;是否有規(guī)范的章程和健全的各項內部規(guī)章制度;是否有獨立的銀行帳戶并按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進行獨立核算;財務管理是否規(guī)范;是否辦理會費票據領購手續(xù);評比、表彰等活動是否規(guī)范;具備黨組織組建條件的是否及時建立了黨組織,已經建立的黨組織是否有效發(fā)揮作用等。
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方面,著重檢查法人治理結構是否合理;是否按章程開展活動、內部規(guī)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開展誠信自律活動;是否及時辦理變更和有關備案手續(xù);是否有獨立的銀行帳戶和專職的財會人員并按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進行獨立核算;是否有偷稅漏稅等違法違紀現象;勞動用工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具備黨組織組建條件的是否及時建立了黨組織,已經建立的黨組織是否有效發(fā)揮作用等。
在治理癱瘓半癱瘓社會組織方面,登記管理機關和業(yè)務主管單位要把癱瘓和半癱瘓社會組織作為這次年檢治理整頓重點,結合社會組織開展規(guī)范化建設年活動,對長期不開展活動的癱瘓和半癱瘓社會組織,應依法進行注銷登記;對一年不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給予警告;對連續(xù)兩年不參加年檢或連續(xù)兩年年檢不合格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依法給予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記者 山進 通訊員 李銀生 宮秀兵 實習生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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