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杰) 原北京市民航安樂出租有限公司統(tǒng)計員周廣進,將2000多人的個人信息賣給他人,以制作成跟真證相差無幾的機場大巴乘車證,但價格比真證便宜300多元。昨天上午,朝陽法院以非法出售國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周廣進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據(jù)懂得,這是《刑法修正案(七)》出臺實行后,本市首例出售國民個人信息案件。
視頻:北京首例出賣個人信息案宣判媒體起源:BTV特別關(guān)注
去年3月,從機場離職的甘學(xué)斌和李笑辰找到周廣進,從他手中購置了乘車人員的個人信息,包含辦證人的姓名、性別、員工號、所屬部門、住址、上月申辦情況及本月證件號碼。甘學(xué)斌和李笑辰拿到信息后,就利用捏造的印章,找人制作成跟真證幾乎一樣的機場大巴乘車證,然后以每張150元的價格賣出。
法院查明,從2008年7月至去年8月投案前,甘學(xué)斌和李笑辰共捏造機場大巴乘車證3494張,獲利52萬余元;其中去年3月至7月,僅周廣進一人就向他們售出2060個辦證人員的個人信息,獲利2萬余元。
法庭審理后認定,甘學(xué)斌和李笑辰捏造機場大巴乘車證并販賣,非法獲利52萬余元,數(shù)額宏大,已經(jīng)構(gòu)成捏造有價票證罪,均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并各處分金110萬元。周廣進構(gòu)成出售國民個人信息罪,鑒于他自愿認罪,從輕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宣布緩刑。
相關(guān)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