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一天,7月7日,多名警察帶著攝像機來到東方微點公司,他們查看公司的網絡鏈接、電腦數(shù)據(jù),并反復訊問多名員工。
這次視頻拍攝鏡頭后來進入北京電視臺的一個法制節(jié)目,警察問微點副總田亞葵電腦有沒有連接網絡,田亞葵說連了。實際上,田亞葵回答的是辦公電腦連接了網絡,而非測試電腦(用于測試病毒的電腦)。在防病毒公司,辦公網和測試網有嚴格區(qū)分。
此后半個多月,東方微點公司幾乎無法正常辦公,多名員工被反復訊問、傳喚,網警不斷“引誘”他們回答問題。
一位當時參與辦案的網監(jiān)處民警牟巍在法院調查中說,“感覺張鵬云的態(tài)度就是一定要找出東方微點公司的毛病來,否則絕不收兵!
田亞葵也預感到自己的處境不妙,在7月的一個周末,他把員工緊急召回公司加班,讓他們對公司所有電腦加三層密,這些工作防止了公司研發(fā)資料被竊取。
在后來的又一次訊問,辦案民警對劉旭說,“你們公司有兩條出路”,一是賣給“像瑞星這樣有實力”的公司,二是搬回老家福州去。
2005年8月30日,田亞葵被刑拘。此前,東方微點公司迫于無奈開始了秘密的逃亡行動,他們購買了北京到廈門的火車票,卻在南平下車,租了輛大巴到福州。
10月份,北京市網監(jiān)處對媒體發(fā)布了一則轟動全國的消息:北京市公安局破獲國內首例防病毒公司傳播病毒案。這個案子就是于兵一手制造出來的東方微點案。
在通過輿論高調辦案的同時,他們在迅速編制一個謊言網,讓假案成真。
炮制“病毒”
“在于兵的權力下,江民公司和金山公司也參與其中,被迫提供假證!
2005年7月,參與辦案的北京市公安局網監(jiān)處案件隊隊長唐京利發(fā)現(xiàn)案件材料里沒有報案材料,也沒有受害人,于是問于兵。
于兵把齊坤叫到辦公室,問齊報案材料寫好沒有。齊坤當時任網監(jiān)處副科長,次年升為科長,2008年2月出任網監(jiān)處網絡管理處副處長。他從2004年 1月負責網絡管理監(jiān)察全國工作。網絡管理處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北京市直屬門戶網站及重點單位網站的管理,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負責病毒管理、安全產品管理等等。
齊坤拿來一份材料給于兵看,于兵讓齊趕緊找江民公司和金山公司提供假證。
在于兵的一手策劃下,2005年七八月間,江民公司、金山公司和啟明星公司分別向北京市公安局網監(jiān)處書面報告了2005年5月至6月病毒高發(fā)情況。
江民公司的副總經理事后在供述中說,當時,網監(jiān)處的人給他打電話說要掌握一些情況,讓其公司寫疫情報告,并對報告提出要求,“報告里的IP地址是網監(jiān)處的人提供的”。
報告提交后歷經一番修改,“寫完后通過郵件發(fā)給網監(jiān)處的承辦人,他打電話說寫的不行讓修改,改完后又發(fā)給這個承辦人,他說了行了,就打印了一份并蓋章。”
而時任金山公司市場部經理在供述中說,他們公司出具的2005年7月初爆發(fā)病毒情況的說明,“內容是網監(jiān)處擬好的!
后來,據(jù)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對2005年病毒疫情的分析檢測顯示,2005年五六月份的病毒疫情比較穩(wěn)定,6月排名前三的感染數(shù)量百分比總體在下降。
北京市公安局網監(jiān)處一名副處長后來也證實,“病毒每年都有,并不是2005年高發(fā),現(xiàn)在看來應該是為做這個案子。”
報案材料找到后,還需要尋找受害人。
與東方微點公司共用一個路由器的健橋公司和思麥特公司被發(fā)現(xiàn)曾感染病毒。
時任健橋公司總經理的陳輝事后在供述中說,關于損失10萬元的情況說明,內容和語言是網監(jiān)處民警口述,由公司員工打印的。
張鵬云和齊坤的供述也印證了這一情況。張鵬云說,在發(fā)現(xiàn)健橋公司曾感染病毒后,他向于兵匯報,于兵讓他按每家公司10萬元左右的損失報,并且要求出具一個紙質的損失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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