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黃光裕的刑事案剛剛進入二審程序之際,關(guān)于國美把持權(quán)的爭取突然白熱化:8月5日,黃光裕突然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請求撤銷現(xiàn)任國美董事局主席陳曉職務。同時,國美則向港高院遞交訴狀,對大股東黃光裕進行起訴。
事實上,關(guān)于國美把持權(quán)的爭取早已暗流涌動,之前沒有公開化,重要是黃光裕案的刑事部分一直沒有成果。而在5月18日一審判決,黃光裕獲刑14年,夫妻倆總共被處分金10億元后,關(guān)于國美把持權(quán)的爭取確定要正式開端。此前,由于黃案一直處于神秘狀態(tài),黃光裕家屬不僅無法方便地與黃光裕溝通股權(quán)行使事宜,即使以家屬名義對其的探視都受到了必定程度的束縛,而在刑案塵埃落定之后,黃家可以心無旁騖地與國美電器的利益方展開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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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雙方爭取的攻防戰(zhàn)術(shù)看,在5月18日之前,黃光裕家族一直處于守勢,而陳曉等管理團隊人員則是通過一系列的舉動,履行國美電器的“去黃光;,比如,在2009年1月18日,黃光裕辭去公司董事職務,陳曉被正式任命為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兼總裁,實現(xiàn)了人事上與黃光裕的切割,同時,在股權(quán)上,在國美電器資金鏈呈現(xiàn)危機的情況下,順理成章地引入了貝恩資本,使得黃光裕家族的股權(quán)比例大幅下降,雖經(jīng)抗爭,黃光裕家族保住了國美電器35.55%的股權(quán)和第一大股東的地位,但其通過二級市場回購的股份卻耗盡了黃家的財力。很顯然,黃光裕家族為守住第一大股東地位付出了極大的代價。2009年8月4日,繼黃光裕的資產(chǎn)被內(nèi)地司法部門凍結(jié)后,香港證券監(jiān)管部門向香港法院遞交申請,禁止黃光裕、其妻杜鵑及兩家控股公司處理或出售所持的價值16.6億港元的國美電器股份。
而且,盡管貝恩資本的股權(quán)目前只有23.5%,但未來仍然有進一步增持的可能,而黃光裕家族險守第一大股東的地位,但其未來的股權(quán)低于34%的絕對否決權(quán),從名義上已經(jīng)喪失了對公司重大事務的否決權(quán)。要害的是,除了第一股東地位岌岌可危之外,黃光裕以前的舊部大多已經(jīng)倒向了現(xiàn)在的管理層,就人事的把持權(quán)而言,無論是名義上,還是本質(zhì)上,黃光裕家族已經(jīng)喪失了把持地位。第一個回合,以陳曉為代表的管理層和貝恩資本取得了明顯的領(lǐng)先。
國美把持權(quán)爭取的第二個回合產(chǎn)生在2010年5月,黃光裕刑案一審即將宣判之時。5月11日,在國美股東大會上,作為第一大股東的黃光裕接連投出多次反對票:首先,否決外資股東貝恩資本的3名代表進入董事會;其次,否決董事會對董事薪酬的厘定,顯示出對董事會的整體不信任。但由于國美電器與貝恩資本在入資的時候事先約定,如果貝恩資本的人不能如愿進入公司董事會,國美電器將面臨24億元的高額賠償,在這種情況下,國美電器的董事會強行讓貝恩的人選進入了董事會。第二個回合,一方面,禁止貝恩的意圖沒有達到,同時,黃光裕家族與貝恩資本的抵觸也公開化。
但隨之而來的第三個回合較量給了外界一個假象:似乎黃光裕家族與陳曉以及貝恩資本的抵觸有所緩和:6月28日,國美任命常務副總裁王俊洲為公司總裁,而原總裁陳曉擔負公司董事會主席及履行董事。王俊洲作為黃光裕的舊部,在黃光裕案進入尾聲的時候擔負總裁,給外界的感到無疑是對黃光裕家族的示好讓步,雙方開端從對抗走向合作。
但是,雙方很快打破沉默,終于公開宣戰(zhàn)。這次是黃光裕家族率先出招,所提出的議案是請求免職陳曉,對公司董事會不予信任。而陳曉及貝恩資本也不示弱,抓住黃光;刭彽膯栴},提起賠償訴訟,雙方一點緩和的余地都沒有。而更讓黃家雪上加霜的是,黃光裕的舊部王俊洲在這個時候旗幟鮮明地站在陳曉一邊:王俊洲表現(xiàn),公司大股東的這一行動“非常令人掃興”,“我們堅定地為全部股東、員工和合作伙伴的利益而努力。陳曉先生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出色的、有沾染力的領(lǐng)袖人物,他也是我值得信任的同事和密切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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