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我們,喜歡用“情”來表白自己最真誠的地方,婚后的我們卻總是喜歡用“事”來進行所謂“愛情”的溝通與商量。
婚前的我們,對于“事”的概念,往往理解的就是自己“份內”的一種表現(xiàn)的“榮光”;楹蟮奈覀,對于“情”的擁抱,卻變成了對方“本該”共擔的“義務補償。”
我們不知疲倦的讓“情”心甘情愿的,出現(xiàn)在婚前每一次對于對方“欣賞”不夠的“欣賞”。而婚后,我們卻是不知疲倦的讓“事”毫無理由的,出現(xiàn)在每一次給予對方的“要求”與“嘴上鼓舞的力量”。
我們可以說都很幸福,都有一份自己愛的溫馨與心的模樣。我們也可以說在某些方面缺少幸福,因為在那里我們將“情”與“事”交換了不同的磁場。
婚前說“情”,婚后“事”說。這已是我們都很習慣的“基本都一樣”;榍笆嵌虝旱臏厝幔@就讓“情”發(fā)揮了一種只愿表演最好的無限能量。婚后是一條路的漫長,這就讓“事”有了充分本性的真實釋放。
婚前是“情”場,婚后是“事”場。我們在抱怨自己婚后乏味的時候,總是在相當愿意的去懷念當初婚前的那段時光,“為何那時是那么的美好與明亮”。
我們在懷念的同時,卻很少愿意去解讀一下當初我們自己的那種“甘心付出”、“甚是歡躍”的力量,在婚后為何消失的“無影無蹤”、“疲憊難擋”?
“情”喚醒了“事”的翅膀,才讓“事”能夠在“情”的天空中無拘無束的飛翔!笆隆苯柚凇扒椤钡牧α,才能讓我們的“情”真正的地久天長。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