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大挖出倆后勤“貪官” 后勤資產管理處原處長 收受多家公司賄賂款 被判6年 該處原副處長因受賄 獲刑5年
本報訊(記者李奎)北方工業(yè)大學后勤資產管理處接連出了倆“貪官”。該處原處長李某被石景山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而在今年年初,該處原副處長也因受賄獲刑5年。
據懂得,現年47歲的李某曾被任命為北方工業(yè)大學后勤資產管理處處長,為正處級干部。
經查明,2006年2月至2009年9月間,李某利用其擔負上述職務、負責對該;ǖ软椖窟M行管理和審核結算工程款的職務方便,收受多家公司的賄賂款,共計現金8.5萬元及內有5000元的銀行卡,并為行賄單位謀取工程協(xié)助、結算工程款等利益。
2009年11月24日,因涉嫌收受劉某賄賂款一事,李某被學校紀委負責人帶至檢察機關。次日,李某被刑事拘留。
在被審查期間,李某主動交代了4起受賄事實。
法院審理后,以受賄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6年。
另據懂得,原北方工業(yè)大學后勤資產管理處副處長王某,也因受賄問題而落馬。
經查,2005年7月,王某被任命為北方工業(yè)大學后勤資產管理處副處長,后其利用負責該校工程項目管理的職務方便,多次收受施工單位工作人員賄賂,包含5萬元現金和價值6000元的購物卡。
今年年初,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5年。
李某涉案事實
一、2006年2月間,李某收受某建設開發(fā)總公司一分公司項目經理楊某賄賂款2000元
二、2006年9月間,李某收受湖南某裝飾建材公司總經理楊某賄賂款2萬元
三、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間,李某先后2次收受某建設團體第二分公司項目經理劉某的賄賂款共計現金1.3萬元
四、2008年9月間,李某收受某科技公司業(yè)務經理臧某的賄賂款5萬元
五、2009年9月間,李某收受某科技發(fā)展公司副總經理王某面值共計5000元的光大銀行“陽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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