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日起,山東省青島市四類保障房全面并軌,保障方向明確以公租房為主。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昨天公布公租房輪候排序規(guī)則,新規(guī)在收入標準評分等方面更加細化,同時,首次將失獨家庭專門納入保障。
得分由五部分組成
按照新出臺的《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規(guī)則(試行)》,申請家庭得分由五部分組成,為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家庭成員年齡、申請家庭人口以及附加分。
其中,人均月收入評分從此前的兩檔細化到四檔,對應分數(shù)為10到45分,人均月收入不超上年度市區(qū)低保標準(含低保標準)的申請家庭可以獲得45分。
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評分最高為30分,家庭成員年齡評分最高為15分。和以往不同的是,這兩項都采用了公式計分。以年齡得分為例,申請家庭夫妻雙方平均年齡除以80,再乘以15,為家庭成員年齡評分。
失獨家庭專門保障
另外,申請家庭人口計分最高10分,附加分最高25分。附加分包括取得登記資格時間加分和予以優(yōu)先配租群體加分,其中申請家庭自取得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之日起,每滿一年未配租住房的加2分,加分總值不超過10分。對于國家、省、市文件規(guī)定應予以優(yōu)先配租的群體,最高可以加15分,包括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經(jīng)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大病救助個人都可以在評分中加5分。
新規(guī)中,首次將失獨家庭專門納入保障范疇。獨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yǎng)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滿49歲)、計劃生育手術并發(fā)癥一級人員按每戶加5分;獨生子女傷、病殘后未再生育或收養(yǎng)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滿49歲)、計劃生育手術并發(fā)癥二、三級人員按每戶加3分。
本計分規(guī)則適用于市南區(qū)、市北區(qū)、李滄區(qū)、嶗山區(qū)、城陽區(qū)、高新區(qū)、黃島區(qū)區(qū)域內(nèi)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的輪候排序工作,有效期至2016年12月22日。(王磊江)
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規(guī)則(試行)
一、按人均月收入評分(最高45分)
1.人均月收入不超上年度市區(qū)低保標準 (含)的計45分;
2.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低保標準,低于低保邊緣標準(含)的計30分;
3.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低保邊緣標準,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的計15分;
4.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的計10分。
二、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評分(最高30分)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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