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考生家長在省實驗中學本校區(qū)咨詢中考相關政策
擇校生上好高中難度增大
家住三箭吉祥苑的張女士,最近也加入了濟南市一些學生家長建的擇校生家長QQ群。她告訴記者:“2009年兒子到燕柳小學入學,交了1萬元贊助費之后,學校讓我簽署了接受不享受中考指標生待遇的協(xié)議,不簽孩子就沒法上學。”
義務教育階段控制擇校、就近入學,是教育部2001年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早就明確規(guī)定的。為控制擇校,濟南市“自2007年起,小學階段擇校生在中考時同初中擇校生一樣,一律不享受指標生和推薦生待遇”.
張女士承認,在受教育方面,擇校生通過擇校獲得了學習能力和學習水平提升的更好機會,達成了擇取優(yōu)質教育資源的期望。但是,隨著教育政策的變化,擇校生升入優(yōu)質高中的空間逐漸收緊。
焦點集中在濟南市逐漸擴大的中考指標生比例上。濟南市教育局黨委副書記王春光說:“如果今后高中招生計劃全部分到初中學校,這就意味著,統(tǒng)招和擇校計劃也要在初中學校內競爭,且招生計劃只有三成,競爭會更加激烈。雖然2016年的新政策尚未出臺實施細則,但按照這一說法,指標生和非指標生的比例不會發(fā)生變化,只是非指標生的競爭變成了校內比拼。”
曾做過招考工作的擇校生家長張先生,以育英中學學生考省實驗中學為例,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高中招生計劃全部分到初中學校后,省實驗中學給予育英中學的指標生名額不可能大幅提升。而育英中學擇校生比例一直較高,這些學生不能占用指標生名額,只能通過統(tǒng)招形式考入省實驗中學,但在統(tǒng)招生比例已經很低的情況下,考入省實驗中學的難度已經很大了。比如,2014年省實驗面向濟南市招生3000人,指標生2020人,非指標生980人(統(tǒng)招生708人,“三限”擇校生272人),統(tǒng)招生只占招生總數(shù)的23.6%.
誰在擇校
因為符合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習成長特點,“就近入學”為各國所普遍遵循。我國1986年頒布的《義務教育法》規(guī)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就近入學。”之后,教育部又規(guī)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要按劃定的學區(qū)入學。
王春光介紹,1995年前后,我國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開始浮出水面。修訂后的《義務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開始實行,其中明確規(guī)定:“規(guī)范招生入學秩序,禁止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收取擇校費,堅決切斷收取擇校生與獲得利益的聯(lián)系。”
有關人士表示:“現(xiàn)階段,我國限制擇校主要是擔心優(yōu)質教育資源被轉化成新的利益輸送鏈條,對教育公平,尤其是社會弱勢群體平等享受受教育的權利產生不好的影響。”
校際間辦學水平的差異,是導致?lián)裥岬目陀^原因。育英中學一名擇校生家長說,“育英中學被稱為‘育英帝國',幾乎每年的中考狀元都出在這所學校,進入省實驗中學的人數(shù)也常居首位。這是育英中學擇校生比例一直較高的最大原因。”
事實上,“很多家長一邊痛罵擇校費,一邊交擇校費時卻跑得比別人都要快”.這位擇校生家長表示,“要知道,相比于優(yōu)質學區(qū)房每平米近兩萬的價格,擇校的成本只能算個零頭。而且,擇校費還是明碼標價,起碼比遞條子走關系好多了。”
另外,有的家長給孩子擇校上學也是出于無奈。在城市化進程中,有的居民因工作、拆遷、買房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在學區(qū)認定過程中不符合“就近入學”原則所規(guī)定的“戶籍與居住地相結合”,為兩個學區(qū)所推諉,只能無奈擇校。新建或插建小區(qū)未建設配套學校,從而導致原有適齡兒童只能去別的學區(qū)擇校上學的情況也有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