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簡介
從2009年2月到2010年12月,章丘錦屏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多次向章丘市環(huán)保局提出機動車環(huán)保性能檢測項目審批的申請,均被該局駁回,致使公司開業(yè)擱置。2011年10月,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撤銷章丘市環(huán)保局行政答復的終審判決。
一次打架改變了一名農村大學生的生活軌跡
沒有學位證我的大學白費了
每天早上8點,楊永智在日照莒縣開的小賣部會準時開門。他勤勞肯干,生意還不錯,但這種生活本不是他想要的。2010年即將畢業(yè)時,他曾希望留在濟南打拼,找一個正式的工作,結婚成家,但他的美好愿望卻因一張未發(fā)的學位證而改變。
【追溯】
一場打架事件改變大學生人生
經歷幾年寒窗苦讀,2006年楊永智考上濟南大學經濟學院,走出了日照莒縣的那個小鄉(xiāng)村。
深知父母供養(yǎng)不易,大學四年楊永智積極上進,先后任班長、學院學生會副主席等職,并榮獲“優(yōu)秀學生干部”、“學;顒臃e極分子”等十幾張榮譽證書,光榮入黨。但2007年發(fā)生的一件事卻完全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一天晚上,楊永智和室友在宿舍打牌,隔壁體育學院的大四師兄嫌打牌聲音大影響休息,踹門大罵。作為大一新生,楊永智和室友選擇了息事寧人。誰知第二天隔壁室友又上門大罵。因不愿引起事端,楊永智悄悄外出找學校自律會主席來調解。誰知,自律會主席沒調解成功,對罵演變成打架。正當其他人扭打在一起時,楊永智看到了門后的拖把,便拿起拖把欲嚇退對方。這場打架終被趕來的保安制止。第二天,打架的雙方就和解了。
半個月后,學校突然下了處罰決定,當時參與打架的共7人,其余6人均給予記過處分,只有楊永智給予“罪加一等”的留校察看處分,理由是他屬于持械斗毆,“械”就是那個拖把。
【影響】
沒有學位證找工作四處碰壁
對于留校察看的處分,楊永智沒提出異議。一年后,他提出申請,留校察看處分撤銷。2010年畢業(yè)時,當時參與打架的其他6名學生都拿到了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唯獨他只拿到畢業(yè)證。學校給出的理由是《學生手冊》上有規(guī)定,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的學生無法得到學位證。
“我考公務員,當時筆試都過了,但復試需要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我沒有,根本就沒法參加復試。我學的國貿專業(yè),可以去銀行等單位工作,但招聘單位一聽沒有學位證,再多的榮譽證書也白搭。”楊永智說,如果不是逼得沒辦法,他不會走上和母校分庭抗禮的地步。
【告贏】
官司贏了學校卻拖著不執(zhí)行
2010年,他起訴母校,2012年濟南市中院終審他勝訴,判決理由是學校的《學生手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相悖,因學術水平問題及相關思想品德之外的其他不當行為而受到的處分,與授予學士學位的條件無關,并責令濟南大學自判決生效之日2012年11月起一年內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從2010年到2012年,楊永智說打官司的兩年像是走完了整個人生,心理的起伏糾結外人難以想象。
如今,濟南大學仍未執(zhí)行判決。勝訴后,他曾到學校找過多次,但學校總以百般理由推遲。“已過了法院責令期,如學校遲遲不給,我打算申請強制執(zhí)行或去上訪。”他說。
■案件簡介
楊永智是濟南大學2006級本科生,2007年因打架受到留校察看處分。2010年,濟南大學給楊永智發(fā)了畢業(yè)證,但以曾受過留校察看處分為由,拒絕為其頒發(fā)學士學位證,為此楊永智提起訴訟,要求濟南大學履行向其頒發(fā)學士學位證的法定職責。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責令濟南大學履行向其頒發(fā)學士學位的法定職責。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