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通訊員 楊 冉)根據財政部近期下發(fā)的《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我縣為進一步創(chuàng)新政府采購工作,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率,自2014年2月1日起加大了單一來源的公示范圍,除規(guī)定采購人認為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情形外,還規(guī)定公開招標失敗或廢標,符合專業(yè)條件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只有一家時,也應在申請單一來源采購時實行審核前公示。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公示的內容應包括項目名稱、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等內容的基本情況和行業(yè)內技術專家出具的專家論證意見,并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期間未受質疑或質疑已解決的,還需要提交公示材料和其他單一來源相關材料,報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方能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通過單一來源采購申請實行審核前公示,增加了政府采購活動的公開透明度,公示后會更有說服力,也更符合《政府采購法》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