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百善孝為先”,父母得病兒女更應該積極照顧父母。但是近日,汶上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受理了一起特殊的離婚登記申請,離婚原因竟是婆婆重病,女方娘家人擔心女兒受到拖累,于是就讓剛剛結婚登記不到3周的女兒和女婿離婚。
婚姻登記員經(jīng)過對婚姻雙方當事人認真詢問,了解到男方林杰(化名)和女方李艷(化名)本是同村人,打小感情就很好,相處多年后感覺彼此合適,于2013年3月在汶上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就在兩家緊鑼密鼓的張羅結婚事宜時,誰知“天有不測之風云”,林杰的母親突發(fā)腦溢血,雖經(jīng)及時住院治療后病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落下了嚴重的后遺癥,基本的生活都需要靠他人照料,林家還因此欠了六七萬元的債。
李艷得知這一情況后,十分著急,專程去醫(yī)院探望了未來的婆婆,并將這一情況告知了父母。李艷的母親知道后,認為閨女結婚后,不僅需要天天伺候婆婆,還要掙錢幫林家還債,以后肯定會吃苦受罪。于是李艷的父母開始勸說李艷悔婚。李艷雖不愿意離婚,但是禁不住家人的勸說和母親的以死相逼,于是給林杰通了電話相約到婚姻登記處離婚。林杰試圖挽回這段婚姻,多次要求和李艷談談,都被李艷家人拒之門外。無奈之下,林杰只得瞞著家人同意離婚,和李艷來到婚姻登記處。
婚姻登記員征詢了李艷和林杰的意見,發(fā)現(xiàn)男女雙方均有感情,不想離婚,于是對李艷的家人進行了耐心的說服教育工作,并告訴他們這種做法不僅是違法行為,最終還有可能影響兩個年輕人的幸福;橐龅怯泦T還向林杰和李艷說明,如果有人包辦、買賣或者干涉兩人的婚姻,他們可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李艷家人經(jīng)登記員說服教育后,表示不再干涉兩人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