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副局長持槍毆打記者追蹤
昨日,《南方日報》在線版再次追蹤報道了“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長牛豪持槍毆打記者”一事,昨日凌晨,漯河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再次發(fā)布案情通報,警方證實牛豪持槍作案,所用槍支系全金屬氣手槍,并非牛豪供述的“塑料玩具槍”。同時,初步查實“河畔雅墅”屬違法違規(guī)建筑,但仍未介紹“牛豪是否參與房地產開發(fā)”。
牛豪使用槍支已屬違法
牛豪所用槍支究竟是“玩具槍”還是“真槍”,一時間成了羅生門,當事人甚至一度懷疑“這是警方在試探輿論”。昨日凌晨,漯河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fā)布最新的案情通報,警方證實牛豪持槍作案,所用槍支系全金屬氣手槍,并非牛豪供述的“塑料玩具槍”。警方解釋說,在牛豪家中提取的塑料玩具槍系其為逃避法律責任,用塑料玩具槍頂替作案用槍。
漯河警方在接受《大河報》記者采訪時介紹說,此類“全金屬氣手槍”多用于體育比賽,但屬于高度仿真槍,個人購買和使用屬于違法,情況嚴重構成犯罪。“如果近距離對人體發(fā)射,可以造成人身傷害,容易造成較大的社會危害。”
官方將對違建別墅進行處理
前日上午,漯河官方通報稱,“經初步查實,同利房地產中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利公司’)是不具備房地產開發(fā)資質的公司,其所建房屋為違法建設,有關方面正在深入調查。”昨日凌晨,漯河官方新的通報也證實“媒體所反映的建筑屬違法違規(guī)建筑”,并表示“將對有關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對違法違規(guī)建筑依法依規(guī)處理,應當拆除的,堅決依法拆除”。
但是,上述兩份通報既沒有說明“同利公司與媒體所反映的河畔雅墅的關系”,也沒有說明“牛豪是否參與房地產開發(fā)”等輿論關心的問題。漯河市房管局局長陳興和在接受《大河報》記者采訪時說,“調查組正在調查此事,但牛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拘,我們待警方調查結束后將盡快公布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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