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山西呂梁市臨縣兔坂鎮(zhèn)農民馬繼文因訛詐政府罪獲刑三年,被監(jiān)禁了9個多月后馬繼文于6月18日21時被當地法院和鎮(zhèn)政府的工作人員“偷偷地”送回了家,相干部門沒有說明馬繼文被突然送回家的原因。
1999年,馬繼文因為當年承包的荒溝(當地稱為“小流域”)土地被村民“搶”走后一直討不到公平而走上了上訪的道路。十年的保持上訪讓當地政府頭痛不已。去年9月13日,正在北京“非正常上訪”的馬繼文被北京警方抓獲,后被移送回臨縣公安局。去年11月23日,馬因“訛詐政府”獲刑三年。
作為一個新名詞和新現(xiàn)象的“訛詐政府罪”在百度百科里被說明為:2010年網絡新名詞,是由一些農民不斷上訪,而引發(fā)的新的判刑性質事件。
半夜回家未獲任何說明
據馬繼文的女兒馬冰情向早報記者介紹,6月18日21時,她和母親突然聽到外面急促的敲門聲,開門后發(fā)明是本在監(jiān)牢里服刑的父親站在門外。
“事先沒有任何通知,父親半夜回家讓我們非常驚訝!倍R繼文是被一輛車于夜里送回來的,就在馬家人還沒有明白是怎么回事時,這輛車很快就開走了,期間車上的人對于馬繼文回家的原因也是只字未提。馬冰情后來得知,當晚送父親回家的是臨縣法院、臨縣監(jiān)獄和鎮(zhèn)政府的工作人員。
事后,馬冰情接洽到父親一案的二審法官呂梁市中院的楊庭長,得知父親的案件已被發(fā)回臨縣法院重審。馬冰情找到了當地鎮(zhèn)政府的工作人員,得知父親這次“被回家”的原因是被“取保候審”,而最終是否會被無罪釋放還得“聽上級的”。
對此,山西宏烜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克儉認為,只有親屬才干申請取保候審,而當初把馬繼文告上法庭的當地鎮(zhèn)政府莫名其妙地又把被上訴人取保候審出來確實讓人頗不懂得。
馬冰情稱,在父親被判后她家就提出了上訴,半年之后呂梁市中院一直沒有審結此案。
家屬索賠無果
據馬冰情介紹,父親在監(jiān)牢服刑時就一直在生病,被放回家后一直在醫(yī)院就醫(yī),目前每天的花費近千元。因為無錢治病,馬家只好從藥房里把藥買出來后在小診所里就治。馬冰情還找到當地鎮(zhèn)政府要個說法,因為當初就是鎮(zhèn)政府把她父親送到牢里的。但鎮(zhèn)政府的官員稱,“是否賠錢也得聽上級的”。
據懂得,1999年春,柴家岔村委以馬繼文五年拒不繳納土地承包費為由將他承包的大橋溝土地收回,重新劃分給農民耕種,馬繼文把村委會告上了法院。法院判決村委會把土地歸還給馬繼文,但當地村民一直未退回耕地。土地被侵犯后,當地政府只批準賠償5000多元的喪失,馬繼文認為錢太少,雙方在賠償金額上未能達成一致。
為了討回自己的耕地及要回賠償,馬繼文一家踏上了上訪之路。由于持續(xù)的“非正常上訪客觀上給基層政府造成很大的壓力”,臨縣兔坂鎮(zhèn)把馬繼文告上法庭。而馬繼文則因為收過鎮(zhèn)政府及縣信訪辦為“息訪”支付給他的7500元錢而獲刑——臨縣法院的一審判決書顯示,馬繼文獲刑的重要原因是以上訪為由訛詐當地政府——“被告人馬繼文利用了其對形成上訪條件的熟悉,便以進京上訪為由要挾兔坂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以及臨縣信訪局接訪的人員,迫使給其數額較大財物,共計7500元……其行動已構成巧取豪奪罪”。
案件存疑
農民如何“訛詐”政府?
馬繼文案的一審判決書里記錄著馬繼文訛詐政府的幾個細節(jié):2008年12月15日,馬繼文到了兔坂鎮(zhèn)鎮(zhèn)政府,見到該鎮(zhèn)黨委書記、鎮(zhèn)長等四人,以進京上訪為由提出如給他一萬元他保證年前不去北京上訪。為了緩解非正常上訪造成的政治壓力,兔坂鎮(zhèn)政府被迫答應給馬繼文6600元款。
2009年3月8日,臨縣信訪局在從北京接馬繼文返回臨縣途中,馬繼文以不給錢就再去北京上訪為由迫使接訪人將身上剩余的900元給了馬繼文,馬繼文才回到臨縣。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