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鄒城的朱某放高利貸,借錢人到期沒能力還錢,朱某竟伙同他人將借錢人非法拘禁達12天,目前朱某及同伙已被當?shù)鼐叫叹?本有穩(wěn)定工作的朱某為自己走上放高利貸的路而后悔不已。
扣住借錢人不放,天天逼其籌錢
16日晚上7點40分,鄒城市公安局接到報案:一男子被非法拘禁在城區(qū)某賓館已12天。接到報案后,鄒城市刑警大隊五中隊立即組織民警,于20分鐘后趕到賓館,將受害人賈某救出,并現(xiàn)場抓獲了一名犯罪嫌疑人。晚上10點,蹲守在賓館周邊的民警又成功抓獲了犯罪嫌疑人朱某、孫某;并于17日凌晨,將最后一名嫌疑人陳某抓獲。
“我借了3萬元的高利貸,但因為手頭實在沒錢,沒有在限定時間內(nèi)還上,便被他們拘禁了。”說起被拘禁的12天,48歲的受害人賈某依然有些后怕,被拘禁期間,他完全沒有了人身自由,曾先后兩次挨打,并且每天由專人跟隨他出去借錢還貸。2月16日晚6點,他偷偷向親戚發(fā)送了一條短信,說明被拘禁的地點,才被民警解救。
28歲的朱某是這起案件策劃人和帶頭者。去年12月初,他借給賈某3萬元錢,利息為每月8分,每月還一次利息,結果賈某兩個月沒還。朱某稱,他多次向賈某要錢,賈某雖然在電話中說馬上還,卻一拖再拖。“沒辦法,我就于2月4日找到他,將他帶到城區(qū)一家賓館控制起來。”朱某說,其間,他派專人形影不離地跟著賈某,并每天跟著賈某出去借錢。
后悔放高利貸,沒睡過安穩(wěn)覺
“我在鄒城一家單位有穩(wěn)定的工作,每月收入2400元左右,還是比較穩(wěn)定的。為了能多掙錢,就想到了放高利貸的‘捷徑’。因手頭資金不多,便以每月3分的利息借了13萬元,再以一毛或8分的利息貸給別人。”20日,在看守所,朱某這樣對記者講。
朱某告訴記者,因為他的錢也是高息借來的,資金鏈斷裂就意味著還款壓力加大。在想盡辦法找不到賈某后,“我?guī)е浪ⅰ⒚?都打算住在他家里了。”朱某說,他知道拘禁他人是違法的,但也是一時沒了辦法。
“非常后悔,真不該上放高利貸這條船。”朱某說,放高利貸后他承受著巨大的思想壓力,晚上都沒睡過安穩(wěn)覺,就怕借款人躲債跑了。“原本我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但這件事發(fā)生后不僅要面臨法律的制裁,可能還會丟掉工作,太后悔了。”
警方提醒 私自放貸風險很大
針對近年來民間高利貸現(xiàn)象增多的情況,濟寧市公安局經(jīng)偵支隊金融大隊隊長高峰說,組織放貸的多是一些想走捷徑賺錢的人,但高利潤的誘惑下卻是高風險。
高峰介紹,私自放貸一般是通過朋友、親戚的小圈子來實現(xiàn)交易的,很少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寫個借條、按個手印就能借到錢,萬一聯(lián)系不到借款人就會造成很大的損失。私自放貸因其不規(guī)范,甚至是在違法操作,當出現(xiàn)資金糾紛時很難得到法律保護,因而極易因追債而引發(fā)嚴重后果,甚至觸犯法律。放款人資金鏈斷裂會想方設法找到借款人,近來國內(nèi)因此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多有發(fā)生。此外,私自放貸還會衍生出銀行貸款詐騙、非法吸收存款等案件。“民間違法借貸應引起警惕,希望廣大市民要擦亮眼睛,認清私自放貸的危害性,做到不組織、不參與。”高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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