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冬天,一個偶然的機會,濟南商河人沈某聽說自己制造鞭炮往外銷售成本低、利潤高,當時的沈某剛剛結婚沒幾年,孩子才2歲,為了讓妻子和孩子生活的好一點,他心動了。回家后,他將自己的想法跟妻子說起,妻子覺得有危險不同意,可是年輕的沈某是個倔脾氣,認準的事情很難回頭。于是,在妻子的阻撓和擔憂中,他開始在自己家制作土鞭炮。盡管沈某小心翼翼,可是意外還是發(fā)生了。
2005年11月27日,沈某制作土鞭炮的家發(fā)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的嚴重后果,沈某的妻子也在其中。案發(fā)后,由于害怕被追究責任,沈某隨即潛逃,并被列為網(wǎng)上逃犯。由于沈某在商河無其他親屬,他幸免于難的兩歲孩子被送到了惠民的表姐家中。
逃亡后的沈某輾轉河北、天津、內蒙古等地,以打零工為生。由于負案在身,沈某接活的時候從不敢跟人討價還價,往往是干著最累的活,拿著最少的錢。逢年過節(jié)時,忍不住對孩子思念的沈某就偷偷給表姐打個電話,詢問孩子的情況。為了不給孩子造成心理上的陰影,沈某要求姐姐不要跟孩子說他的事,只要孩子能快樂的成長就足夠了。
自2011年5月公安機關“清網(wǎng)行動”開展以來,商河縣公安局沙河派出所將沈某列為重點追逃對象,圍繞沈某唯一的親屬關系,沙河派出所民警先后10多次到惠民其表姐家中進行規(guī)勸,每次去,民警都會給其已經(jīng)上學的孩子帶去水果、文具等用品。民警的堅持和付出感動了沈某和他的表姐,在沈某表姐的幫助下,2011年10月29日,在逃6年的沈某來到了沙河派出所投案自首。
投案后的沈某后悔萬分,后悔自己當初的決定害了妻子,后悔自己逃走,使自己的親生孩子都不認他。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