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濟南10月27日電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f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自查自糾工作方案,要求山東各地、各部門及收費公路運營管理單位按照工作方案于11月30日前限期整改。
方案提出,經省政府及省相關部門依法依規(guī)審核批準,收費期限超過25年、轉讓政府還貸公路累計收費期限總和超過20年的經營性收費公路,由相關部門、單位提出并形成統(tǒng)一意見,報請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普通路橋收費站方面,山東省提出,對非封閉式收費公路同一主線上,相鄰收費站點的間距少于50公里的普通路橋收費站點,要限期調整收費站點位置或撤并相關收費站點,使收費站點間距標準符合規(guī)定要求;對不符合收費公路及收費站設置規(guī)定,在性質上屬于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費的高密華達路橋收費站,相關事宜由當地政府研究辦理。
山東省表示,對經省政府批準撤銷的政府還貸公路收費站,將積極爭取國家資金及政策支持,債務余額納入政府還貸公路統(tǒng)貸統(tǒng)還;相關設區(qū)市人民政府在取消不合規(guī)收費站點、妥善安置人員方面負總責,切實擔負起安置人員和維護穩(wěn)定的責任。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