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河畔網訊:近日,鄒城經偵大隊破獲一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經查:2010年3月份,鄒城市農村信用社城前信用社的陳某(另案處理)找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幫忙給朱某某辦理貸款,送給了王某某1萬元的好處費;2010年7月份,肖某通過劉某某找王某某幫忙貸款,肖給了劉某某1萬元讓其給王某某作為好處費,劉某某給了王某某4000元;2010年3月份,孔某某讓王某某幫忙貸款,孔給了王某某2000元購物卡作為好處費;2011年4、5月份,陳某為找王某某貸款方便,給了王某某2000元的購物卡。案發(fā)后,王某某家人主動替其退回受賄款18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取保候審,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鄒城經偵大隊/王靜)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