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一起紅酒走私案在二中院開庭。孫希泰及其助理秘書孟利被控走私高檔進口葡萄酒7.4萬余瓶,逃稅總額超2000萬元。
上午10時,62歲的孫希泰被法警帶進法庭,其后面則是已經(jīng)被取保候?qū)彽呐貢侠?/p>
據(jù)了解,2002年孫希泰就因低報紅酒價格被判一年徒刑,緩刑一年,只不過當(dāng)時其是單位犯罪。
對于檢方指控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孫希泰并不認可,“有異議,我應(yīng)該是單位犯罪”。
當(dāng)公訴人問“以前曾因走私紅酒被判過罪,為何繼續(xù)走私葡萄酒”時,孫希泰低著頭想了想,然后嘆了口氣說因為掙不到錢。
孫希泰說,一開始做低檔葡萄酒時自己并沒有走私,后來為了打開高檔酒的市場才開始走私,“因為如果按照正常進口,每瓶酒就要交納50%的關(guān)稅,競爭不過走私貨,根本掙不到錢”。
據(jù)孫希泰說,通過走私進口來的紅酒在市場上具有價格優(yōu)勢。以“1982年拉菲”為例,如果正常進口,原產(chǎn)地價格加上運費、海關(guān)代理費等,每瓶成本價為人民幣2.92萬元,而孫希泰走私進口的同款葡萄酒銷售價格只有2.5萬元。
●揭秘
走私手法隱蔽六年后才案發(fā)
一是低報價格。對于海關(guān)比較熟悉的紅酒品牌,孫希泰一般不會申報,他會選擇不太為人們所知的、價格又高的品牌進行低報。
二是偽報品名。對于頂級的知名紅酒,孫希泰會偽報成價格比較便宜的品名。比如將“拉菲”翻譯成“羅斯德古堡”,將“拉圖”翻譯成“萊拓古堡”等,進而低報價格走私入境。
由于隱蔽性比較強,導(dǎo)致孫希泰6年后才案發(fā)。為徹查此案,北京海關(guān)向法、英等國的出口公司、運輸公司進行核實,調(diào)查取證耗時近一年,最終獲得了孫希泰58次走私紅酒的原始證據(jù)。
●鏈接
據(jù)了解,今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將偷逃應(yīng)繳稅額分為較大、巨大、特別巨大三個檔次,取消了具體數(shù)額的限制,取消了死刑,將最高刑期改為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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