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中午,江女士和丈夫一起到位于遼陽西路的卜蜂蓮花超市買東西,在付完賬準備離開的時候,江女士被超市的工作人員攔下了!俺械娜苏f我是小偷,還把我們帶到了一個像審犯人的小屋里,我感覺不對,趕緊撥打了110。”江女士對記者說道。
7月10日下午記者見到了江女士!熬褪沁@包醬香蒸煮鰈魚,我被說成小偷!苯恳贿呎f著,一邊給記者拿出了她買的魚。記者看到一包大的和一包小的,“超市里面搞活動,說是買一贈一,當時捆綁的是兩個大包。后來他們說我是小偷,還把大包的換成這個小包的!
“今天是周日,中午我和老公到卜蜂蓮花去買東西。當我們走到超市一個類似于大冰柜的附近,看到那里有不少商品都搞活動。我看好了一種醬香蒸煮鰈魚,標簽上寫著買一送一,有兩包魚捆綁在一起。當時我還問超市的人是不是搞活動?超市里一個女的跟我說,標簽上都寫著呢!苯空f道,“后來我就選了一包,然后排隊結(jié)賬!
在結(jié)完賬之后,江女士和丈夫拎著買的東西準備離開,但是接下來的事情讓她難以接受,“當我們走到門口附近的時候,一個沒穿工服的人沖過來,把我們攔下來了,說是我偷東西了。當時我就傻眼了,我到超市買東西,怎么會成小偷了?”江女士說道。
“當時那個攔住我們的人,說話的聲音特別大,讓我感覺就好像是要故意讓別人都聽到。當時就覺得周圍有很多人盯著我,讓我感覺特別難受,眼淚差點就掉下來了!苯空f道,“而且當時那工作人員的態(tài)度也不好,沖著我丈夫那架勢像是要打人一樣。”
“他們的工作人員不讓走,把我們帶到了一個特別小的房間。那個房間很小,周圍沒有窗戶,只有一個門,感覺就像是一個審犯人的地方。當時我就感覺不對勁,趕緊撥打了110報警。”
“我感覺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屈辱。如果超市真認定我是小偷了,那就要拿出證據(jù)來證明是我偷了東西。明明是商場自己搞的活動,一開始的時候,他們工作人員說我買的魚沒有買一送一的活動,但是兩包魚就是已經(jīng)捆綁在一起的,要是我們自己偷的,還能偷他們的膠帶和標簽?”
在記者采訪的時候,江女士剛剛從派出所出來。“后來到了派出所以后,超市方面來了三個人,其中有兩個人戴著墨鏡,他們的態(tài)度還是不好,就跟要打架似的。一開始的時候,他們咬定說是我們偷了東西,而且有直接的證據(jù),但是在我們要求看證據(jù)的時候,他卻說我們沒有權(quán)利去看!
“再后來超市那邊的人說,我買的魚是在搞活動,但是贈送的魚并不是大包的,后來把我們的一包大魚拿回去,給我換成了一包小的。”江女士說道,“他們給我換了魚,還沒等我們反應(yīng)過來,他們就走了!
“經(jīng)過這件事,我感覺商場以后搞活動的時候,一定得寫明具體的內(nèi)容,別到時候,我們顧客再遇到這樣的事情。而且經(jīng)過這件事,周圍的鄰居怎么看我?為什么超市方面連個解釋都沒有?”江女士最后對記者說道。
隨后,記者撥打了卜蜂蓮花超市總臺的電話,一位姓孫的工作人員表示,會將這件事反映給相關(guān)領(lǐng)導(dǎo),并留下了記者的聯(lián)系方式,但是記者一直都沒有接到超市相關(guān)負責人的電話。當天下午5點半,記者再次聯(lián)系到孫女士,她對記者說,“這件事我已經(jīng)跟他們相關(guān)領(lǐng)導(dǎo)說了,領(lǐng)導(dǎo)說這件事既然已經(jīng)由警方進行處理,就等警方來出最后的結(jié)果!绷硗,記者于當晚7點再次聯(lián)系商場工作人員時,對方答復(fù)說,現(xiàn)在商場里醬香蒸煮鰈魚沒有買一贈一的活動,只有另一種魚類商品搞活動,且贈品與原商品規(guī)格不同。
文/圖 記者 張林盛
(來源:半島網(wǎng)-城市信報) 相關(guān)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