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社發(f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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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2月13日電(記者 葉鋒)記者日前從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獲悉,去年以來該局對督察區(qū)域內的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開展的土地例行督察發(fā)現,各類土地違法違規(guī)行為普遍存在。經督促整改,大部分問題已整改到位,不過“依法依規(guī)管地”形勢依然嚴峻。
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局長高向軍介紹,2010年該局著力開展了土地例行督察、審核督察、督察巡視和整改預驗收,例行督察覆蓋率占督察區(qū)域面積的71.4%。督察區(qū)域內21個地級市和副省級以上城市,已有15個進行了例行督察。
督察發(fā)現,各地普遍存在違法用地查處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部分區(qū)、縣基礎設施、工業(yè)項目、“農家樂”等違法用地比較突出;一些地方新農村建設用地未報即用、借各級新農村建設試點之名亂占耕地搞建設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此外,在擴大內需的形勢下,各地普遍存在基礎設施項目違法用地問題。
據介紹,截至目前,去年督察發(fā)現的大多數土地違法違規(guī)行為已得到整改。比如,福建福州、廈門、泉州、龍巖、三明等5個城市共追繳土地出讓金10.5億元,收繳罰沒款2億多元,拆除建筑物42萬余平方米,復耕土地55.8公頃。浙江杭州、寧波、湖州、紹興、臺州等5個城市共追繳土地出讓金11.92億元,收繳罰沒款2.8億余元,沒收違法建筑物98.09萬平方米,拆除建筑物58.21萬平方米,復耕土地132.93公頃。上海閔行、青浦兩區(qū)共拆除建筑物1.5012萬平方米,復墾土地5.14公頃。
一大批閑置土地也得到了依法處置。比如,督察發(fā)現上海青浦區(qū)閑置土地169宗,面積861.46公頃。截至去年年底,青浦區(qū)已完成閑置土地處置65宗、316.11公頃,均已簽訂土地出讓補充合同,重新約定項目開竣工時間;其余104宗閑置土地也已提出了處置方案。
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也動了“真格”。據統(tǒng)計,2010年的督察中,閩、浙、滬三地相關市、區(qū)因土地違法違規(guī)案件被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合計303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合計163人。此外,相關省市在整改過程中廢止了不少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地方文件,并出臺實施了一批關于土地執(zhí)法監(jiān)管長效機制的文件。
不過,高向軍坦言,在“十二五”乃至更長時間里,“依法依規(guī)管地”形勢仍然嚴峻。比如,保障發(fā)展用地需求和保護耕地紅線的壓力將長期存在。一方面,各地強勁的經濟發(fā)展勢頭迫切需要土地支撐。但另一方面,閩、浙、滬等省市“十二五”期間的用地計劃指標已十分緊張,耕地占補平衡實施也已經“勉為其難”。比如福建省已經沒有可供成片開發(fā)的耕地后備資源,通過土地整理開發(fā)所能增加的耕地已從以前的每個項目數百畝減少到幾十畝、十幾畝甚至幾畝,“占補不平衡已近在眼前”。
此外,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斷深化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體制機制問題。比如國家、省級重點建設項目未批先建等,都需要逐個破解。
對此,高向軍表示,將堅決落實最嚴格的節(jié)約集約用地制度,特別要關注新一輪規(guī)劃全面實施后,可能會出現的將“有條件建設區(qū)”和“限制建設區(qū)”隨意調整為“允許建設區(qū)”、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等現象;將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但重點保障重點項目、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和現代服務業(yè)項目,形成節(jié)約用地的“倒逼機制”;此外還將建立權責一致的土地管理機制,提高土地管理工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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