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發(fā)兩篇評論。
周立波(資料圖)
現(xiàn)代快報12月10日報道 近來時有發(fā)生的網(wǎng)絡罵戰(zhàn),已成為網(wǎng)友的公憤。而那些兇相畢露的名人,他們那平復不了的火氣,又將這公憤推向極致。我們還要忍耐這種網(wǎng)絡罵戰(zhàn)多久?充斥著臟口的罵戰(zhàn),又能有多久的生命力?
9日,《人民日報》社論版用一組社評對個別公眾人物“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行為進行了批評,稱“公眾人物該珍惜話語權”。
《人民日報》
關注名人罵臟口
周立波前段時間在網(wǎng)上與網(wǎng)友及眾多文化名人展開了一系列的罵戰(zhàn),將之前時有發(fā)生的名人網(wǎng)絡罵戰(zhàn)推向高潮。一時間,名人罵戰(zhàn)引來全社會的關注。昨天,《人民日報》的社論版用一組社評對個別公眾人物“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行為進行了批評。
公眾人物該珍惜話語權
昨天的《人民日報》第6版發(fā)表了組評《公眾人物如何用好話語權》。其中明確表示:“近期以來,在電視節(jié)目里、博客微博中,一些公眾人物‘語不驚人死不休’,或‘曝光’他人私下言論,以他人的‘陰暗’反襯自己的高大;或以自己的社會聲望撐腰,蠻橫地給他人扣上異類的帽子;甚至‘脫下西裝’,與網(wǎng)友爆粗對罵……這些現(xiàn)象引起人們的思考:在信息高速傳播的新媒體時代,作為對他人施加影響的‘活躍分子’,公眾人物該如何珍惜自己的話語權,用好自己的話語權?”
針對《人民日報》的社評,有網(wǎng)友認為,這不得不讓人想到近來頻頻爆粗口的周立波等名人。“那些平時一本正經(jīng),寫日記就破口大罵的名人,如此不顧及社會責任感,是該受到譴責。”
不講公德的調(diào)侃不是調(diào)侃
在這組社評中,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范以錦指出:“如果全然不顧他人的感受、不管公眾輿論、不講公共道德,用污辱性的語言去對著一個人、對著一個群體、對著一個單位,這還稱得上‘調(diào)侃’嗎?本是一個嚴肅的話題,卻以“調(diào)侃”為名“排泄”穢物,公眾還能忍受嗎?在網(wǎng)絡時代,網(wǎng)絡輿論比傳統(tǒng)傳播手段放得開,但也并非可以為所欲為。我們喜歡網(wǎng)絡的寬松環(huán)境,作為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要身體力行維護好這種良好環(huán)境,而不是將其惡化。這里不排除某些公眾人物,原有的資源用完了,底氣沒有了,不甘寂寞,卻又不愿花真功夫積聚力量。于是,便想走偏門, 隔三差五地放出‘雷’語;蛟S,還真有人想利用公眾人物的話語權謀取一己之私?诔隹裱远嗔,實際上已把自己推向了低俗炒作之路。”
延伸閱讀
周立波不管不顧:“誰罵我我就罵他”
周立波近日在網(wǎng)上有關“網(wǎng)絡是公廁”的言論引起了軒然大波,包括方舟子在內(nèi)的諸多網(wǎng)友和他展開了口水戰(zhàn)。前天,周立波現(xiàn)身杭州的一個發(fā)布會,說起近日罵人風波,他表現(xiàn)得相當直率:“有人也勸我,你是名人,別跟他們一般見識,就不能忍忍嗎,但是名人難道不是人嗎?誰敢罵我我就罵他,誰敢揍我我就揍他……我又不是人民幣,不可能做到人人喜歡!”
明星不顧形象掀起罵戰(zhàn)風波
娛樂圈明星之間的口水戰(zhàn)很有意思,相互之間勾心斗角,為名為利互不相讓。在公眾面前一點也不顧及自身形象,就像潑婦罵街一樣,鬧到最后老死不相往來,同臺時形同陌路。不過像周立波那樣網(wǎng)上與網(wǎng)友及眾多文化名人展開了一系列的罵戰(zhàn)的確不多。
魏駿杰讓粉絲去死
周立波同網(wǎng)友罵戰(zhàn)如火如荼的時候,魏駿杰也不干示弱,日前在網(wǎng)上張貼其單手抱著兩個月大愛女的合照,有粉絲表示若是他和阿滕在一起就perfect了,但魏駿杰的網(wǎng)上留言竟然叫粉絲去死,又稱“這種賤人趁早撇低,否則后悔一輩子”,粉絲認為矛頭直指阿滕,因而與魏駿杰隔空展開罵戰(zhàn)。阿滕表態(tài)淡定,還拋出“金句”諷刺舊愛:“幸福的人不會到處罵人。”
孫海英痛批馮小剛“裝洋蒜”
在某次記者發(fā)布會上,孫海英痛批文藝界浮躁之風盛行,感嘆:“話劇已死!”隨后他的話鋒轉到了電影界和馮小剛的身上:“電影也是一樣,馮小剛他裝什么洋蒜(裝腔作勢),別說他不是藝術片導演,是導娛樂片的,中國已經(jīng)是娛樂片的沙漠了!”大度的馮小剛不以為然,認為孫海英這種直接批評比背后捅刀子的行為要光明磊落。不知一時大意沒有管住嘴巴的孫海英是否感到后悔。
金莎博客罵斯琴格日樂為潑婦
自以為很聰明的金莎小姐,真應了句聰明反被聰明誤。參加某節(jié)目后在車上和斯琴格日樂發(fā)生口角。隨即在博客大罵斯琴格日樂是潑婦,本想占個便宜,借此一舉兩得。哪想惹來一場官司,顏面盡失。不僅要公開向斯琴格日樂,還要發(fā)費一筆不小的精神賠償金。這就是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的下場。聰明的斯琴格日樂沒有像金莎那樣成為潑婦,而是收集證據(jù)維護自己的尊嚴。
吳宗憲與黃安對罵十年難分勝負
吳宗憲與黃安真是一對冤家,他們的罵戰(zhàn)曠日持久,皆因黃安公開稱吳宗憲說是單身實際早已結婚生子。被揭隱私的吳宗憲很不爽的回應:“如果他不是神經(jīng)病,他就不叫黃安!”“黃安,你現(xiàn)在跑到大陸去了,我在臺灣錄節(jié)目,等我這集節(jié)目播出的時候,你已經(jīng)混不下去,回臺灣了!”兩人互罵了10幾年,或許有點累了,黃安竟然拋出了“橄欖枝”要求和解。
包小柏博客叫罵楊二車娜姆是瘋子
在某次快男比賽中的包小柏和楊二車娜姆也展開了一場“罵戰(zhàn)”,因為楊二臨時把魏晨的名字換成蘇醒,引起了包小柏的憤怒。從現(xiàn)場開罵延伸到網(wǎng)絡博客,在包小柏的博客中,他毫不掩飾對楊二的厭惡,甚至冒出“天下最好演的角色是瘋子”,矛頭直指楊二。對于包小柏的評價,楊二沒有太在意,表示這樣做也是為了提升魏晨的人氣,至于包小柏的博文,楊二隨口而出———是因為對方羨慕她的人氣!
溫馨提示:
第2頁 《人民日報》評論:“高端”人士,請您別“亂”語!
第3頁 《人民日報》評論:公眾性決定公眾人物話語責任
人民日報12月9日報道 近期以來,在電視節(jié)目里、博客微博中,一些公眾人物“語不驚人死不休”,或“曝光”他人私下言論,以他人的“陰暗”反襯自己的高大;或以自己的社會聲望撐腰,蠻橫地給他人扣上異類的帽子;甚至“脫下西裝”,與網(wǎng)友爆粗對罵……這些現(xiàn)象引起人們的思考:在信息高速傳播的新媒體時代,作為對他人施加影響的“活躍分子”,公眾人物該如何珍惜自己的話語權,用好自己的話語權?
言論空間的拓展,是社會進步的重要體現(xiàn)。公眾人物得益于這種進步,更應自覺成為公共話語平臺公序良俗的倡導者和維護者。一方面,知名度越高、影響力越大,其言論也越容易被人關注和苛責,甚至被斷章取義、誤解歪曲,對此應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和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名人被崇奉所誘惑”,容易“漸以為一切無不勝人,無所不談”,魯迅先生當年對“名人名言”的譏誚針砭,亦可為今日公眾人物鏡鑒。
“高端”人士,請您別“亂”語!
范以錦
“高端”公眾人物與“低端”公眾人物迥然不同,他們有較深厚的公眾基礎,有民眾的信任和期待,其一言一行傳播快,社會影響也大,理應成為公眾道德的標桿。
公眾人物,顧名思義就是能凝聚公眾注意力的人物。如果按基礎素質(zhì)來分的話,可分為高低端兩大類。一類是本身素養(yǎng)比較低,但通過低俗炒作博取了公眾的眼球一舉成名,使自己迅速進入公眾的視野,可稱為“低端”公眾人物。另一類是身居特殊崗位,或在某個領域頗有成就而備受公眾關注,可稱為“高端”公眾人物。
“低端”公眾人物,根底淺,雖不乏起哄圍觀者,但無崇拜者,在公眾心目中無非是過眼云煙。圍觀圖一時痛快,逐漸會對無聊之舉產(chǎn)生視覺疲勞,日后也不會留下多少記憶。比如“鳳姐”,其找配偶開出的條件令人咋舌,這種與其自身條件強烈反差的“雷”人之舉引起公眾的好奇,并被網(wǎng)絡迅速傳播,成了火爆的女“明星”。“鳳姐”自稱只是“混口飯吃”,這是她個人的生活方式。多元的社會人們各自有不同的價值觀是可以理解的,而且“鳳姐”開口閉口講的都是生活瑣事,沒有多大的破壞作用,社會還能承受。如果她屬于心理學家說的“病態(tài)型自戀人格”,則可以通過慰撫幫其走出誤區(qū)。因此,對其個人無須過多指責,需要抨擊的是不顧社會責任而介入事件進行推波助瀾的媒體。
“高端”公眾人物與“低端”公眾人物迥然不同,他們有較深厚的公眾基礎,有民眾的信任和期待,其一言一行傳播快,社會影響也大,理應成為公眾道德的標桿。要是他們拋棄了道德的底線,觸動了公眾的敏感神經(jīng),往往會引發(fā)強烈的輿論反彈,而且有些人的“雷”人話語決非瑣碎事,涉及大是大非問題,勢必陷入“口誅筆伐”的漩渦中。
“高端”公眾人物包括三大類。一是具有官方背景的人物,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政府官員。當然并非所有政府官員都是公眾人物,這里指的是經(jīng)常出頭露面,為民眾所熟識的官員,或在某一熱點事件中凸現(xiàn)在公眾面前的官員。二是學者,他們知識豐厚,在學術領域頗有造詣,弟子滿門,名聲遠播。三是分布在各行各業(yè)被公眾認可的有特殊技藝的人才或冒尖人物,如知名藝人、企業(yè)家等。
這三類人中,第一類人物由于其身份特殊,人們往往視其言行為職務行為,將其言行中體現(xiàn)出來的職業(yè)精神、職業(yè)道德與其所在單位的風氣聯(lián)系起來思考,甚至與黨和政府的形象聯(lián)系在一起。他們一旦出現(xiàn)反常的言行,不僅有損自己和所在單位的形象,還會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第二類,為人師表的學者應該有嚴謹?shù)乃季S方式,良好的學風和人品,肆無忌憚的“亂”語,會在公眾心目中降低其學術水準。第三類人物,頭頂光環(huán),但如果有恃無恐地大放厥詞,其原有的成就和桂冠也無法抵擋公眾輿論的“聲討”。第二類、第三類人物,如果“亂”語無疑會失去一批景仰者。然而,原本他們就是事業(yè)的成功者,因此不乏崇拜者,其言行舉止會潛移默化地影響著追隨者。也就是,弟子們在盲目崇拜中會效仿偶像,暈頭轉向跟著“師傅”狂熱鼓噪。衍生開去,非理性行為與日俱增,這將是社會的悲哀。在社會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突出,浮躁淺薄解決不了問題,社會需要更多的理智者。“亂”語不能成為社會的減壓器,“亂”語只能添亂。
有些公眾人物受到輿論批評時,會輕松地說一句“我只是調(diào)侃”。問題是,你的調(diào)侃是幽默還是惡心?不錯,生活須娛樂;娛樂有調(diào)侃;調(diào)侃要幽默。不幽默的調(diào)侃,不是乏味就可能是惡心。我曾經(jīng)在微博上說過:“政治話題嚴肅點,生活話題輕松點,搞笑話題幽默點;嚴肅話題撞出思想火花,輕松話題積淀人生經(jīng)驗,幽默話題舒筋活絡益壽延年。”筆者也喜歡幽默、喜歡調(diào)侃,但反對無原則的調(diào)侃。如果全然不顧他人的感受、不管公眾輿論、不講公共道德,用污辱性的語言去對著一個人、對著一個群體、對著一個單位,這還稱得上“調(diào)侃”嗎?本是一個嚴肅的話題,卻以“調(diào)侃”為名“排泄”穢物,公眾還能忍受嗎?在網(wǎng)絡時代,網(wǎng)絡輿論比傳統(tǒng)傳播手段放得開,但也并非可以為所欲為。我們喜歡網(wǎng)絡的寬松環(huán)境,作為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要身體力行維護好這種良好環(huán)境,而不是將其惡化。
這里不排除某些公眾人物,原有的資源用完了,底氣沒有了,不甘寂寞,卻又不愿花真功夫積聚力量。于是,便想走偏門, 隔三差五地放出“雷”語。或許,還真有人想利用公眾人物的話語權謀取一己之私。然而, “高端”人士的“亂”語與“低端”人士的低俗炒作之間,并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诔隹裱远嗔,實際上已把自己推向了低俗炒作之路,“高端”公眾人物的身份也會衰敗。所以,我還是誠懇說一聲:“高端”人士,請別“亂”語!
。ㄗ髡邽轸吣洗髮W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公眾性決定公眾人物話語責任
尹 鴻
對于公眾人物,真實地表達意見是自己的權利,但因為你不是普通發(fā)言人,你身上的公眾性決定了公眾也不把你當作普通人。所以,公眾人物還需要用適合自己“公眾性”身份的方式表達意見。
隨著互聯(lián)網(wǎng)等新興媒體的出現(xiàn),特別是論壇、博客、微博等所謂自媒體的興起,人們表達個人意見的言論空間越來越大、言論時效越來越快,而新興媒體點對點的網(wǎng)狀傳播方式也使意見的聚集性越來越強。一條幾十個字的微博、一個短短的帖子,瞬間就能聚集起巨大的言論能量,在網(wǎng)絡虛擬社區(qū)和現(xiàn)實生活中形成軒然大波。
在這種網(wǎng)狀傳播和聚集的話語現(xiàn)象中,公眾人物的話語往往受到特別關注,不僅網(wǎng)站常常把他們的博客、微博加上“名人”、加上“V”的特殊標簽,而且喜歡將他們的言論置頂、置首頁、換上更引人注目的標題,各種媒介也熱衷于對這些公眾人物的言論進行多次傳播,共同推動其成為輿論熱點。
公眾人物包括兩類:一是政治公眾人物,主要指政府官員;二是社會公眾人物,包括文藝界、娛樂界、體育界“明星”;文學家、科學家、知名學者、知名人士。前者更多地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后者則主要涉及公眾興趣和日常生活。這些公眾人物或者因為其社會知名度(如明星)、或者因為其專業(yè)地位(如某領域著名專家),或者因為其所處的權威機構(例如某著名大學教授),或者因為其所處的社會地位(如某政府權力機構的主要官員),常常有可能被看作所謂“意見領袖”,成為信息傳播過程的中介、過濾或者放大環(huán)節(jié)。他們因其“公眾性”比普通人更容易受到關注,也更容易被傳播、被爭議。因此,由名人言論引起的網(wǎng)絡熱點、社會爭議常常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造成這種一石激起千層浪的輿論現(xiàn)象的原因大致有四:一是名人以言求名。發(fā)言者故作驚人之語,以簡單夸張極端的方式表達意見,嘩眾取寵、博得關注。在信息社會,名氣往往能夠換取利益。所以,一鳴驚人成為一種潛在的話語動機,這在名人言論中也不例外;二是名人出言不慎。發(fā)言者因一時一地一事激動沖動感動,未及斟酌,匆忙表達,結果言不達意或者造成歧義。通常大眾對公眾人物這種具有“權威”地位的人,理所當然會更敏感甚至挑剔,于是這些未經(jīng)斟酌的言論常常引來板磚無數(shù)、積毀銷骨;三是名人被斷章取義。一些媒體為追求轟動效果,往往將名人言論掐頭去尾、張冠李戴,甚至用“標題黨”手法,放大歪曲原意,造成輿論熱點,而發(fā)言人自己在這種非理性言論漩渦中,往往身不由己、難以自拔;四是名人力排眾議。公眾人物,并不意味著必須迎合公眾,他作為專業(yè)人士或知識分子,不僅有表達思想情感的權利,也有移風易俗、針砭時弊的義務,即便因此而成為易卜生戲劇中所謂的“人民公敵”,也應該是公眾人物的一種話語責任。
這四種情況說明,新媒體環(huán)境給予了人們更平等的言論渠道,但并不等于所有人的言論都具有同樣的權利。初唐虞世南有一句詩,“居高聲自遠,非是藉秋風”,可以用來比喻所謂名人或者公眾人物話語權與普通百姓的不同。公眾人物之“名”,自然會使其言論被更多的人所關注、被更多的人二次三次多次傳播、使更多的人受到影響。因此,公眾之名,對于公眾人物來說,是一種權利同時也理應是一種責任。通常說,權利與義務往往對等。在話語權上同樣如此。
對于公眾人物來說,真實地表達意見是自己的權利,但因為你不是普通發(fā)言人,你身上的公眾性決定了公眾也不把你當作普通人。所以,公眾人物還需要用適合自己“公眾性”身份的方式表達意見,比如說你是教授,話語可能就必須要體現(xiàn)教授的教養(yǎng)而不同于村婦的隨意或憤青的偏激;你是明星,話語就更需要符合公共社會道德,不能輕視弱勢人群、邊緣文化 ;你是專家,話語就必須尊重科學規(guī)律,決不能信口開河。公眾性,決定了名人之言必須與身份吻合。名正言順也意味著名之正則言須順、言之不順則名之不正。名與言之間,如同權利與義務的關系一樣應該一致。
言與名的一致,不僅體現(xiàn)在名人之言應該與自己的身份吻合,同時也要體現(xiàn)為名人應借自己的身份去自覺地主動地傳達真善美的知識、價值和情感。網(wǎng)絡言論,由于其參與性與匿名性特征,在給予言論自由空間的同時,往往也可能帶來某種低俗化傾向。搞怪、謾罵、圍攻、情色暴力擴散等現(xiàn)象確有發(fā)生,而公眾人物則往往需要在這樣的言論環(huán)境中起到“引領”作用,決不能同流合污或者入鄉(xiāng)隨俗。網(wǎng)絡世界的理性,需要全體網(wǎng)民理性意識的啟蒙和培育,但首先需要公眾人物成為網(wǎng)絡言論的理性榜樣。更理性的網(wǎng)絡言論才能產(chǎn)生更大的社會影響和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公眾人物對自己的話語權負責,既體現(xiàn)為尊重自己在公眾中的社會名聲,更體現(xiàn)在用自己的公眾名聲推動社會的文明和進步,即便有時這種啟蒙責任可能會冒著被公眾誤解、鄙視和拍磚的風險。
。ㄗ髡邽榍迦A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