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女士帶著兒子離開派出所,不知道母子二人今后將會選擇怎樣的生活。本報記者 趙永峰 攝
濤濤(化名)又一次跟著陌生叔叔上了公交車,這一次,濤濤沒能像以往一樣順利下車,看著車窗外陌生的風景慢慢劃過,他越發(fā)害怕起來。
6歲男孩有手機?
前晚7時30分許,一輛71路公交車駛到鳳凰新村,幾名中學生發(fā)現(xiàn)車上一名小孩無人照料,于是把他送到穿金派出所。約兩小時后,派出所接到一肖姓女子報警,稱6歲的兒子丟了,其對丟失孩子的外貌描述與這名小孩一致,于是民警通知該女子前來認領。
肖女士趕到派出所,確認小孩就是其丟失的兒子濤濤,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準備帶孩子離開。
然而,兩人剛走出派出所一會兒又返回,說把手機落在了辦公室。只見濤濤直奔沙發(fā),從沙發(fā)墊下?lián)赋鲆徊亢谏謾C。這一舉動讓民警產生懷疑,檢查發(fā)現(xiàn),手機竟是送濤濤來派出所的其中一名中學生的,民警立即對母子二人進行審訊。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穿金派出所,肖女士摟著濤濤坐在派出所門口的椅子上,看到記者的相機,濤濤害怕地把頭埋到肖女士懷里。
辦案的徐警官介紹,濤濤在昆明一所私立學校上學,每天下午4時30分放學。近段時間,一名會澤女子按事先與肖女士商定的條件,到濤濤學校去接他放學,晚上8時將濤濤送回家,支付肖女士50元錢。
“她說不知道會澤女子帶濤濤去做什么,濤濤也沒有說。”徐警官說,交易進行了一兩次后,肖女士發(fā)現(xiàn)濤濤回家后總安然無恙,且還能得到50元“外快”,于是越來越放心了。
每天50元 出租兒子
28歲的肖女士黑眼圈很明顯,顯得十分憔悴。“濤濤問我,又不認識那些人,干嘛要和他們出去。我告訴他過兩天就好了。”肖女士說,自己不知道孩子出去做什么,直到前日遲遲不見兒子回來,感到害怕了,急忙報警。
“那個女的說讓濤濤出去叫別人爸爸,因為那家人沒有孩子。”肖女士說,她丈夫在濤濤2歲時病逝,她帶著濤濤住在大樹營,和會澤女子見過幾面,之后該女子便來找她商量此事。“為給濤濤湊學費,所以答應了她。”肖女士說,她只有1000多元,而濤濤所在的學校入校就得繳納1000元的費用,加上學費,她的錢不夠支付。于是讓濤濤跟會澤女子出去了六次,得到300元錢。
“我不會告訴他,這樣對他影響不好。”對于“租”兒子一事,肖女士紅著眼圈說,她很對不起濤濤,以后她不會再讓兒子去做這樣的事了。
只能教育監(jiān)護人
“叔叔給我吃粑粑。”濤濤擺弄著手里的玩具,怯怯地點頭,表示陌生的叔叔對他不錯,但坐公交時害怕。
濤濤說,他不知道叔叔帶他做什么,只是把東西放進他的口袋,叫他交給一名阿姨。
“親生母親這樣對孩子,我從沒見過。”徐警官說,會澤女子將孩子帶走后,交給一名男子,男子帶孩子上公交車盜竊,將竊得物品交給孩子帶回給會澤女子。肖女士已帶民警到會澤女子住處,但未找到該女子。
“孩子只有6歲,對自己所做的事沒有正確認識,不能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分析,只能對孩子的監(jiān)護人進行教育。”徐警官說。
記者 武芷伊 實習生 常紅浩(云南信息報)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