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紅(左一)生前與好友們在一起。
鳳凰“少女跳樓事件”另一受害少女阿琳講述9月4日——
“那是一段噩夢般的回憶”
10月10日和12日,阿紅的朋友、另一受害少女阿琳先后兩次向記者艱難地講述了她親歷的“9·4”事件。對于一個多月前發(fā)生的事,阿琳依然帶著驚恐說:“那是一段噩夢般的回憶。”
被逼酒后不省人事
15歲的阿琳說,9月4日中午,在熟人楊某以及楊某的朋友林某的帶領下,她和阿紅從湘西吉首到達鳳凰。下車后,林某的朋友隆某請他們吃飯,還來了好幾個陌生人。吃飯后他們又到歌廳唱歌,唱歌的時候又來了三個人。中途楊某和另一個人提前走了。
在歌廳,那些人要了很多啤酒,并不停地勸她和阿紅喝酒,她倆不喝,可是那一群人個個端著杯子逼她們:“我們?nèi)己攘耍湍銈儌z不喝,那不行!”“快喝呀,快喝!”……
她們只好端起酒杯。期間,那些人不停地出出進進,并在一起交頭接耳商量著什么,但酒是他們倒的,服務員只是在要酒的時候才送進來。
很快,阿紅和阿琳就昏昏沉沉地趴在了沙發(fā)上。
不知過了多久,阿琳被林某扶著去了酒店,上出租車之前,她吐了一地,下車之后,她又吐了,這使她清醒了一些。而阿紅則始終昏睡不醒,從歌廳包廂到酒店,一直是被人背著。
林某將阿琳扶進912房間后隨即離開,犯罪嫌疑人韓某則進入房間。
來例假也沒能逃脫蹂躪
阿琳一講起那天的經(jīng)歷依然顯得很害怕。她說,韓某一進門就抱住她亂摸。阿琳一邊拼命地推他,一邊問:“阿紅呢?阿紅在哪兒?叫她過來!”韓某回答:“在另外房間。”又死死抱住她,她推也推不掉。這時,林某敲門了,阿琳沖過去開門向林某求助,林某說:“你陪我朋友聊聊天沒事。”“聊天可以,你叫你朋友不要動手動腳。”林某沒說什么又走了。韓某將阿琳推倒在床上,繼續(xù)侵犯她,把她的長褲和內(nèi)褲脫到了膝蓋下。
阿琳說她正好來月經(jīng),可韓某的手還是不斷地伸向她的下身,疼得她邊喊邊掙扎,滾到了床下。她借口說:“好熱啊,你去開空調(diào)。”
趁著韓某去開空調(diào),她沖進廁所將門反鎖。一會兒,她聽到林某又敲門了,立即打開廁所門和房門,逃了出去。
沒見有人追來,驚魂未定的阿琳靠在走廊上喘了口氣,跑到服務員工作間躲了起來。她記不清過了多久,服務員進來了,她立即向其求救:“請你幫我找同來的女孩,她穿黑白格子兩件套上衣。”
不久,有警察找到她問話,并告訴她阿紅死了。“她怎么死的?”阿琳驚恐地問。對方回答:“你沒必要知道。”之后,阿琳被帶到了警局。
晚上戴著手銬睡
阿琳膽戰(zhàn)心驚地回憶,她在公安局值班室關了5天才被放出來。
9月4日進去的時候是晚上,警察問過她情況后,用手銬將她的右手銬在值班警察睡覺的床頭。床邊放了張沙發(fā),阿琳說,5天里白天就坐在沙發(fā)上,晚上睡覺開始也是坐著,第三天晚上她實在熬不住了,才在沙發(fā)上睡了一晚。她說手銬只有在白天的時候有時會被打開。
“只有犯了罪才被抓進公安局、才戴手銬,我到底犯了什么罪呢?”阿琳說,當時她好想媽媽,可是不敢哭,只有在夜里沒人看見的時候才偷偷流淚。
期間,她父親來過想帶她走,被警方拒絕了。阿琳的母親黃軍平告訴記者:“警察說要我們交一萬元給阿紅當安葬費。我們想不通,阿琳也是受害者,怎么要我們出這個錢呢?但為了讓孩子早點回家,我老公只好找孩子的舅舅借了2000元交了。孩子進去5天才出來。”
黃軍平說,事后她曾打電話給縣公安局要求退還這2000元錢,但被拒絕了。后來,縣公安局派人將這2000元還給了她家里的老人。
阿琳說,她被關起來的第二天,看到了韓、林二人先后被抓進來。韓某沒對她說什么,林某見了她還問:“只抓我們?nèi)齻人呀?”她回答:“我不知道。”后來,韓某、林某被帶走了。
少女家人尋求幫助
黃軍平告訴記者,阿琳原先是個非常活潑愛笑的孩子,經(jīng)歷這事后,女兒像完全變了個人,常常發(fā)呆,眼睛盯著一個地方,久久不動。連最親近的家人也看不到她的笑容了。
從公安局出來后,阿琳哭著對父母說要遠遠離開家鄉(xiāng)鳳凰縣,為了使女兒盡快忘記那段經(jīng)歷,在溫州打工的黃軍平很快將女兒接了過去。這段時間,阿琳先后找了兩份服裝廠的工作,可是她怎么也集中不了思想干活,都只上了兩天班就離開了。她現(xiàn)在依然每天心事重重,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她說自己幾乎每晚都會夢見好朋友阿紅沒死,夢見她們倆還在一起玩耍。她對記者說:希望一定不要放過那些壞人。
“和阿紅一樣,我女兒也是受害者,被那些人害成這樣,我也要替女兒討回公道。我想請中國婦女報的記者在報紙上替我們帶個信捎個話,找個懂法律的人幫幫我們。”黃軍平說。(本報記者 鄧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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