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鄧新建
一盒成本十幾元的藥,經藥商層層加碼,到了患者手里搖身變成二百多元,一些藥商想怎么加價就怎么加價。
最近一些藥品售價虛高持續(xù)被曝光,引來市民對新醫(yī)改和藥品定價問題的質疑。記者今天從廣東省物價局獲悉,廣東省醫(yī)藥價格評審委員會已下發(fā)通知,將《關于對藥品價格履行“三控”管理的通知(征求看法稿)》進行網上征求看法,通過后擬在全省范疇內實行。
據此,廣東將對納入政府領導價管理范疇的藥品價格,由現行按通用名制定最高零售價的“一控”模式,改為把持最高零售價、流通差率、供貨價的“三控”模式。
廣東省物價局相干負責人表現,實行“三控”模式之后,凡在廣東銷售的屬政府價格管理范疇的藥品,按通用名制定藥品最高零售價。另外,凡到廣東市場銷售的政府定價藥品,在上市銷售前,都要由企業(yè)向價格主管部門報備該藥品在廣東市場銷售的供貨價,供貨價由企業(yè)自定。而對于一向廣為詬病的藥品流通范疇,看法稿則提出統一制定藥品流通差率(包含配送費率、差別差價率)。批發(fā)企業(yè)按實際購進價格依次順加規(guī)定的配送費率或差價額斷定實際批發(fā)價格,全部批發(fā)環(huán)節(jié)累計順加不得超過累計費率。
“我們把累計加價限制逝世了,不管中間有多少環(huán)節(jié),就只能加這么多。”這位負責人表現,醫(yī)療市場中有各種代理,層層加碼,有的想怎么加價就怎么加價,人為地造成藥價虛高。實行“三控”模式后,相干部門在流通范疇設定上限,就能夠濾去這些水分。
記者留心到,征求看法稿將藥品按照價格不同分為5類進行管理,越是低價的藥品,在批發(fā)和流通環(huán)節(jié)容許加價的比例越高,越是高價的藥品容許加價的比例越低。例如,10元一瓶的藥品零售環(huán)節(jié)最多能加價25%,但是10元至30元每瓶的藥品最高只能加價18%,30元至100元的最多只能加價13%!斑@個流動差率是遞減的。”該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樣做的目標是鼓勵企業(yè)多生產便宜藥、低價藥。
此外,記者還懂得到,根據現行的藥品定價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政府制定藥品價格的范疇是國家基礎醫(yī)療保險用藥目錄,以及一些少量的生產經營具有壟斷性的特別藥品,其他的藥品履行市場調節(jié)價。而按照上述范疇,目前納入政府定價藥品的數量約為2700多種,僅僅占市場上流通藥品的20%。而其中,多數“天價藥”都不屬于政府定價的藥品。
對此,有專家質疑,通過僅占市場份額20%的藥品履行政府定價干涉,能不能解決全部藥品市場上存在的價格虛高和費用過快增加的問題能不能全面反應藥品市場上的供求關系
據統計,近年門診病人的費用由2000年的50.3元增加到2008年的74元,增加了47%,恐怕是與占市場份額80%的市場調節(jié)價藥品的價格虛高有關。由此看來,除了管好政府定價的藥品,如何監(jiān)管放開由市場調節(jié)的藥品價格更為重要。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建議,應盡快由目前價格的雙軌制過渡到將全部藥品都納入到政府定價的范疇,至少應當把處方藥納入到政府定價范疇。
本報廣州6月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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