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蒙古自治區(qū)中部,有一片美得醉人的大草原——錫林郭勒。多少年來,原生態(tài)的錫林郭勒蒙著神秘的面紗,像一條悠長婉轉的河流,不疾不徐地流淌在歷史的大地上。隨著西部大開發(fā),無數(shù)的有識之士、弄潮兒和投機家蜂擁而至,在這片草原下面尋找著財富。經濟的快速發(fā)展,似萬馬奔騰,迅疾前行之際亦踏起滾滾黃塵。一些人,倒在了塵埃中。
8月26日,赤峰市中級法院,法槌聲起,大幕拉開。那一天,接受審判的人叫蔚小平,曾是在錫林郭勒發(fā)展中被黨和人民寄予厚望的人。
來到錫林郭勒發(fā)現(xiàn)了“寶藏”
2003年,蔚小平被任命為錫林郭勒盟委副書記,分管的工作里包括城鎮(zhèn)經濟。當時的他,是以煤炭行業(yè)專家的形象出現(xiàn)在大家面前的。
1999年,時任內蒙古自治區(qū)煤炭廳人事處處長的蔚小平被提拔到赤峰市平莊礦務局任副局長。到2001年,因工作出色,他又被任命為呼倫貝爾煤業(yè)集團公司總經理。到錫林郭勒時,他的高學歷、高級技術職稱,還有他的豐富經歷,讓亟待發(fā)展、渴求人才的錫林郭勒對他充滿了期待。
而蔚小平似乎也找到了一展身手的新天地。他的身影常常出現(xiàn)在各種招商引資、項目論證,甚至具體企業(yè)經營的指導活動中,錫林郭勒的許多企業(yè)家都成了他的“朋友”。
在這個過程中,蔚小平富有了,而且越來越富有。也許在蔚小平的眼里,錫林郭勒的寶藏太豐富了。不過那時的他大概沒有意識到,在那些有著董事長、總經理頭銜的“朋友”眼里,他自己也是一個“富礦”。于是,在這種相互“開發(fā)”中,蔚小平和他的朋友們各得其所。就像公訴人在法庭上指控的那樣:2004年5月至2009年1月,蔚小平利用擔任錫林郭勒盟委副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798.3萬元、7萬美元、2萬歐元、10萬港幣。
招商引資本是為了解決西部地區(qū)發(fā)展中的資金、技術、人才等方方面面的困難,為招商引資企業(yè)服好務也是地方黨委政府職能的題中應有之義。然而,分管工業(yè)的盟委副書記蔚小平卻從招商引資活動中獲利頗豐。
2005年初,遼寧久益置業(yè)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到錫林郭勒盟投資,開發(fā)西烏旗到巴林右旗的運煤專用公路。在蔚小平的積極幫助下,該公司取得了錫林郭勒盟白音華一號井工礦露天煤礦項目。為此,該公司負責人先后三次送給他10萬港幣、1萬元人民幣和1萬美元。
2007年9月和2008年4月,蒙東能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對烏蘭圖噶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蔚小平應該公司負責人的請托,在銷售煤炭和申請獨自修建鐵路運煤專線方面提供幫助。蔚小平也從中得到了豐厚的“回報”——3萬美元、100萬元人民幣,以及3塊價值85萬元的雞血石。
對地下資源進行科學合理的勘探是開發(fā)的必備前提,勘探權也為蔚小平帶來了豐厚利益。
2005年9月,河北唐山某公司申請辦理錫林郭勒盟額和寶力格煤田探礦權手續(xù),蔚小平在相關申請文件上簽字批準。第二年夏天,該公司董事長為了表示感謝,并請其再次幫助取得一塊勘探區(qū)域,在北京送給蔚小平10萬元。2007年初,這名投資商投資建設的錫林浩特大酒店工程資金出現(xiàn)短缺,蔚小平便要求一名在錫林郭勒盟從事熱電廠和煤礦投資的商人與其合作。為此,蔚小平得到了60萬元“感謝費”。
2006年四五月份,蔚小平向錫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東烏旗有關領導打招呼,幫助山西某路橋集團公司內蒙古分公司取得東烏旗準哈諾爾煤田、配置給太仆寺旗的東烏旗呼熱圖煤田以東煤炭資源的探礦權。三四個月后,他拿到了50萬元的“好處費”;國慶節(jié)期間,該公司董事長又送給旅游“專程”路過山西的蔚小平夫婦30萬元。
在權錢交易中,蔚小平對所有人一視同仁,就連與他有著十幾年交情的人也不例外。
錫林浩特某公司受讓的一宗土地因兩年未開發(fā),被錫林浩特市國土局收回。和蔚小平有十幾年交情的投資商王某請他幫忙協(xié)調不要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蔚小平給錫林浩特市的分管領導打電話,要求他們重新考慮處理意見。事后,王某送給蔚小平30萬元。
東烏旗一熱電聯(lián)產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因汽輪機與底座不符,導致施工緩慢。該項目負責人呂某是蔚小平在煤炭廳工作時的下級,在呂某的請求下,蔚小平通過協(xié)調幫他解決了設計、技術和調試等問題。蔚小平事后心安理得地收下了呂某送來的30萬元。
只要有金錢,蔚小平就會把自己的黨性原則拋在腦后,更不用說生態(tài)、環(huán)保、民生等問題了。
2006年下半年,錫林河煤化工有限公司因在錫林郭勒盟賀斯格煤田總體規(guī)劃尚未審批的情況下違規(guī)開采,受到了赤峰煤礦安全監(jiān)察分局的查處。但在蔚小平的協(xié)調下,該公司得以繼續(xù)違規(guī)開采。2007年春節(jié)前,劉某送給蔚小平5萬元。
心靈畸變后外化于行
專家型的領導、有魄力的專家,在一片阿諛和逢迎聲中,蔚小平飄飄然了。他的心理在不經意間悄悄地變化著。
在妻子眼中,蔚小平忙工作忙得顧不上家里,甚至連妻子的生日都想不起來。蔚小平說他從不進歌廳,業(yè)余愛好除了打打乒乓球就是看書。然而就是他,在盟委副書記的位子上卻變得多情起來,他自己承認的情人就有兩名。
2007年四五月份,蘇尼特右旗某礦業(yè)有限公司股東周某為答謝蔚小平的關照,送給他20萬元;同年年底,又送給他20萬元。兩次蔚小平都欣然收下,并將錢轉手送給了一名電視節(jié)目女主持人。在與這名女主持人保持情人關系的幾年里,不管是情人要買房、旅游,還是要買衣服,蔚小平都會十幾萬、幾十萬元地給,直到后來情人向他要補償費,蔚小平先后掏了90多萬元。
還有一個是北京的歌唱演員,是蔚小平的老鄉(xiāng)。蔚小平從“感覺好”最終發(fā)展到情人關系也投入了不少。他后來自己算起來有40多萬元,不過這大多是別人送來的錢。蔚小平甚至要求一名投資商讓這個歌手入股其公司,按照每年20%的比例分紅。蔚小平說這樣就能保證她有一份穩(wěn)定的收入,免得奔波太辛苦。
撐大了胃口也帶來了毀滅
對金錢的追求幾乎讓蔚小平揭下了所有的遮羞布。在他看來,商人們拿錢來交換他的權力是天經地義的事,有時他甚至直接伸手去要。
2004年5月至2006年3月,在遼寧春城工貿集團有限公司籌建巴新鐵路期間,蔚小平積極支持該項目的籌建工作,與該公司董事長王某交上了“朋友”。2005年11月,蔚小平直接給王某打電話,稱其朋友有兩輛車要處理頂賬,王某隨后知趣地帶著60萬元來找他,他卻說車還沒有開過來。后來,王某問過兩次后便不再追問,蔚小平也就把錢裝起來不再提這碼事了。后來他對辦案人員解釋說“權當是王某對他的感謝”了。
2007年,錫林郭勒盟引進內蒙古烏海市某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東烏旗勘探、開采煤炭。5月,蔚小平夫婦在北京看中了一套房子,就以交購房首付款為由,向該公司總經理借錢30萬元,稱日后把房子賣了就還錢。直到案發(fā),蔚小平這套房子也沒賣,自然也就沒有還這筆借款。此后的2008年11月,蔚小平還收受該經理所送的50萬元。
幾年間,手握實權的蔚小平把自己的工作、生活全部和錢聯(lián)系在了一起。那些有求于他的老板們,抓住一切機會向他行賄,他也抓住一切機會伸手斂財。生病、出國、探親、旅游、逢年過節(jié),就連他女兒去英國上學,也是行賄者行賄的機會和借口。蔚小平心里非常清楚,知道他們一方面感謝,“一方面是因為我是分管工業(yè)的副書記,為搞好關系,所以送錢給我”。
就像溫水煮青蛙,蔚小平漸漸走上了一條毀滅之路。
最后的瘋狂悔已遲
2008年夏天,一個消息讓蔚小平開始坐臥不安。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因違法違紀被查處,隨后,一個曾向徐國元行賄、也曾向他行賄的赤峰某礦冶公司負責人被調查了。蔚小平產生了危險迫近的恐慌。
蔚小平與這家赤峰企業(yè)的交往要追溯到2005年夏天。那時,這家企業(yè)到錫林郭勒盟投資開發(fā)鉛鋅礦,蔚小平幫助該公司解決了通往鉛鋅礦區(qū)高壓輸電線路的問題,第一次收下了好處費1萬美元。2007年春節(jié)前,蔚小平收下該公司另一負責人送的3萬元,答應幫忙協(xié)調有關部門退還該公司自行墊資修建高壓輸電線路的建設款。六七月份,他親自攜帶錫林郭勒盟行署出具的關于商請解決該工程建設資金的文件,與該負責人一起到呼和浩特,爭取到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同意解決。同年10月,蔚小平收受該公司送來的100萬元。
徐國元案發(fā)后,蔚小平從這100萬元中嗅到了危險。他給行賄者打電話說:“你送我的那100萬元出了問題,怕跟徐國元案件牽連上,一會兒我的朋友呂某和你聯(lián)系,你倆簽一個假的探礦協(xié)議。”然而沒等這個精心設計好的假協(xié)議簽成,蔚小平就和行賄人斷了聯(lián)系。等到2008年末,蔚小平再也坐不住了,指使為他保管受賄所得的呂某向該公司賬戶上打進100萬元,然而此時那個賬戶已經作廢了。
預感到大事不妙,蔚小平指使呂某和另外一名向他行賄60萬元的商人簽訂了虛假的探礦協(xié)議。就在這種情況下,他仍然割舍不下對不義之財?shù)木鞈,依然不忘提?ldquo;如果探礦有成績再感謝我”的要求。
真相無法掩藏,幻想也終究沒能拯救他。當紀檢監(jiān)察機關找到蔚小平時,他知道大限已至。2010年7月,他被赤峰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在8月26日的法庭上,蔚小平終于流下了悔恨的淚水,他說出了對黨和人民的負罪之感、對家人的愧疚之意。他說:“這次審理不僅僅是對我的犯罪行為進行審理,也是對我靈魂的審判。我是從一個煤礦工人經黨組織培養(yǎng)成長起來的干部,黨和人民給了我相應的職務和待遇。我也曾有高尚美好的理想和追求,但我現(xiàn)在卻走向了腐敗的深淵。我深深地感到對不起組織上的培養(yǎng),對不起曾經幫助和支持我的干部和群眾。我的犯罪行為也深深地傷害了我的親人,我對不起老母親和妻子、兒女。我不知道今后該怎樣彌補因自己的過錯給他們帶來的傷害。”
然而,對于過去幾年間所發(fā)生的一切,僅有懺悔恐怕是不夠的。
案發(fā)后,經檢察機關查證,除涉嫌收受巨額賄賂外,蔚小平還對597.6萬余元人民幣、7.1萬歐元、5.3萬余英鎊的家庭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一個多月以前,在看守所里,蔚小平輕輕嘆息著,對采訪他的記者說:“現(xiàn)在想想,那錢真沒啥用。”同樣,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也曾經說過“我根本沒把那錢當回事兒”。
那么,這些身居高位、身負重托的人迷失在罪惡里的時候,是什么在牽引著他們的方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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