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楊昌平) 今天上午,大興襲警案主犯胡雨,被北京市一中院依法履行逝世刑。4年之前,胡雨因偷盜案發(fā),在駕車逃跑時撞逝世了前來攔阻的民警吳寶山。
在法官宣讀完逝世刑執(zhí)刑令后,胡雨表情安靜地對法官說:“我想見父母!钡弥呀(jīng)過了申請刑前會見親屬的期限后,胡雨嘆口吻稱:“我最對不起的就是父母。”
2006年作案之時,胡雨只有19歲,他的同伙是6名河南固始縣的老鄉(xiāng),最大的才23歲,最小的只有19歲。2006年1月12日凌晨1時許,胡雨與凌才然等人駕駛偷盜來的金杯牌面包車,到大興區(qū)舊宮鎮(zhèn)四隊頌華聯(lián)成回收購銷中心偷盜散熱器片時,被事主發(fā)明,他們就用磚頭向事主投擲。在事主報警后,胡雨駕車載其他幾人逃跑,當行至舊宮鎮(zhèn)舊忠路東側(cè)石子路時,大興公安分局紅星派出所民警吳寶山(男,歿年47歲)等人接警后攔阻,胡雨等人將吳寶山撞倒后逃跑,吳寶山因創(chuàng)傷失血性休克合并顱腦損傷逝世亡。事后,吳寶山被追認為中共黨員、革命烈士,并被追記個人一等功。
當時和吳寶山一起履行抓捕任務(wù)的警官說,2006年1月11日晚,他和吳寶山帶著4名協(xié)警員,駕駛一輛金杯車在管界內(nèi)治安巡邏。12日2時許,所內(nèi)值班民警說有一伙人在舊宮廢品大院偷盜。車組接上報案人由西向東駛上去廢品大院的土路時,迎面駛來一輛白色金杯面包車,報案人說就是這輛車,對面車急速后倒,將車頭掉向東南。吳寶山下車站在車前,讓對方下車檢查,但那輛車加大油門,快速從巡邏車側(cè)前沖出去,吳寶山被撞了出去,趴在車前路中間的地上。吳寶山當時身穿警服,戴著警用大檐帽。
而在受審時,胡雨一直辯護說他不是故意撞逝世吳寶山,他說:“我沒有撞吳寶山,只是‘剮’上了他!彼f自己當時沒有看見吳寶山,只看到路邊停著一輛處所牌照車。
對于胡雨的辯護,市一中院認為,目擊證人及其他盜賊的供述均證實,吳寶山站在胡雨所駕車右前方,胡雨猛加油,迅速駛出將吳寶山撞出。根據(jù)《尸體檢驗報告》記錄,吳寶山胸部大片狀皮下出血,胸骨橫斷骨折,雙側(cè)肋骨多發(fā)多段骨折,胸主動脈斷裂,肝臟、脾臟及右腎決裂,符合胸腹部受到宏大鈍性暴力作用形成,所以胡雨是明知警察站在車前,為回避罪惡抗拒抓捕,不計成果猛加油門駕車將警察撞倒后逃跑。
此外,法院還查明,在2005年10月至2006年1月間,胡雨等人或單獨或結(jié)成團伙共同實行搶劫、故意損害、挑釁滋事、偷盜犯法10余起。
一中院認定,胡雨為抗拒抓捕駕車撞人,并致人逝世亡,罪惡極其嚴重,依法應(yīng)予嚴懲。據(jù)此,該院以搶劫罪、偷盜罪判處胡雨逝世刑,其他6名同案犯則分辨獲刑15年至20年。
相關(guān)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