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yè)家》記者張剛 房煜
黃光裕夫婦面對的就不只是一個陳曉,而是“國美舊部 + 陳曉 + 貝恩”。陳曉面對的黃光裕家族,籌碼也有不少。首先,目前黃光裕夫婦仍為大股東。其擁有的表決權(quán),是需要陳曉及貝恩資本無法疏忽的,甚至是難以匹敵的。
【中國企業(yè)家網(wǎng)】“我跟黃光裕也是很好的朋友,包含張大中也是很好的朋友。”整整一個月前,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陳曉如是對本刊記者表現(xiàn)。
如今看來,這句話未免失于客套。
即便陳曉自己,當時也補充說:但是每個人考慮問題的角度方法可能不同,假如你想得更長遠一些,今天你說在國美沒有產(chǎn)生這些問題之前說國美很成功,但是實際上它暗藏很多問題,才會有今天這個變更的過程。
自8月5日國美電器的一紙公告(發(fā)布將對公司間接持股股東及前任履行董事黃光裕進行法律起訴;國美電器也在4日晚收到黃光裕代表公司請求撤銷陳曉董事局主席職務(wù)的信函)至今,陳曉與黃光裕之間的抵觸,以不可遏止的方法被頒布于眾,引發(fā)軒然大波。
那么,接下來,事態(tài)將如何演進呢?
“5·11”:黃光裕先輸一招
雙方反目這一成果,其實尚屬意料之中。而且,陳曉以及貝恩資本,此前也做了相當充分的籌備。
黃光裕的上一次爆發(fā),是在今年5月11日。第一大股東黃光裕夫婦(公告稱占31.6%股權(quán)的聯(lián)屬股東),委托律師在股東大會上投出的反對票,導(dǎo)致第二大股東貝恩資本的三名代表進入董事會等的議案被否。
“我信任不會再有這種事情產(chǎn)生了!必惗魍顿Y亞洲董事總經(jīng)理竺稼事后對本刊表現(xiàn),他們隨即加強了與機構(gòu)投資者的溝通。
事實上,如果此后黃光裕失去把持權(quán)的話,“5·11”事件的影響不可小覷:按照國美電器引入貝恩資本時簽下的協(xié)議,這將導(dǎo)致國美電器賠償后者24億元國民幣(3.52億美元)。
這很容易招致市場幾投資者的“用腳投票”,且讓國美電器現(xiàn)任董事會“加分”(僅12個小時之后,國美電器就將股東大會的決定顛覆)。很簡略,外界更易于接收國美電器給出的理由:我們深信本次股東周年大會的投票成果并沒有真正反應(yīng)大部分普通股東的意愿,并確定不能代表整體管理層及董事會的意志。
——說直接點,就是黃光裕此舉或許是置公司利益于不顧。
實際上,綜合事后相干的評論而已,大眾,對黃光裕其實多有同情,對陳曉亦有不少責(zé)備,但這種“同情”、“情感分”,或許于事無補。
要害在于,投資者怎么看?投資者是否會拿著自己的真金白銀去逢迎所謂“民意”?
雙方籌碼:互有高低
對于陳曉而言,籌碼可謂不少。
首先,國美舊部的支撐。尤其是,在黃光裕發(fā)難之前,陳曉就出讓總裁一職,這會讓外界對其“加分”,比如并未貪戀權(quán)位等。
這一點,透過最近包含國美電器總裁王俊洲、副總裁孫一丁等人的公開表態(tài),也可以看出,身在國美電器的國美舊部中,尚無人公開支撐黃光裕。而且,這一信號也在公司內(nèi)部被釋放。
其次,貝恩的鼎力支撐。這個不難懂得,貝恩也是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慮。
——如此,黃光裕夫婦面對的就不只是一個陳曉,而是“國美舊部 + 陳曉 + 貝恩”。
再次,陳曉手中尚有牌可打。其一的可能,便是配售,以稀釋大股東的股權(quán)。
在2009年7月的配售中,黃光裕依附差價的“先于二級市場拋售,再全額參與配售”的做法,令市場人士叫絕。但是,很不幸,2009年8月,黃光裕的股份曾被香港高級法院凍結(jié)。此外,黃光裕夫婦或還要承擔(dān)6億罰金,及2億資產(chǎn)被沒收的判決。如果參與配售,黃光裕會否面臨沒錢的為難?這種可能性是有的,畢竟,黃光裕或許無法重復(fù)去年的“拋售套現(xiàn)再參與配售”之伎倆。當然,黃家還有鵬潤系的資產(chǎn),以及300家未上市的門店等,如果騰挪得當,籌措資金參與配售也并非不可能。
最后,“黃光裕涉罪”一事,確實會對國美電器導(dǎo)致名譽等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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