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楓大驚失色,也不敢不從。兩人在新街口附近的一家酒店見了面。賈鋒說:“我是張雨的姨夫張龍,是《星光日報》的記者。聽張雨說,你把她弄到北京,還跟她住在一起,但現(xiàn)在張雨要服藥自殺,要是讓媒體捅出去就不大好看了!
谷楓一聽,頓時驚出了一身冷汗。對他這樣一個重視名譽的老藝術家而言,最擔心的就是身敗名裂。他匆忙問:“張雨現(xiàn)在怎么樣了?”
“現(xiàn)在身材倒是沒什么大事,就是整天念叨你的名字,說你害了她。這事你要是處理不好,我媒體的朋友把你玩女學生的事登在報紙上就不大好看了吧?”賈鋒晃著二郎腿說。
谷楓越聽心越慌,渾身直冒冷汗。不過,谷楓畢竟是見過世面的人,知道這次玩潛規(guī)矩玩砸了,不破財是不可能了。最后兩人以2萬元的價碼成交。賈鋒拿到錢后,也沒有告訴張雨,而是開端花天酒地。
谷楓長舒了一口吻,認為自己破財免災了。2007年8月,谷楓意外地又接到了“張龍”的電話:“張雨的媽媽知道你把她女兒睡了,一氣之下心臟病犯了,醫(yī)生說要保住命至少要好幾萬,這錢應當你出吧?!”谷楓明知道這是訛詐,但他無計可施,只好再拿出2萬元平息事端。
又是4個月過去了,賈鋒再打來電話:“張雨她媽出院了,但還需要持續(xù)治療,你再籌備2萬吧,張雨她媽要是有個好歹,你得承擔所有成果!惫葪鞑桓业÷B忙悉數(shù)照給。
一直被賈鋒牽著鼻子走,谷楓感到自己快要瘋了。此時他深悔自己的荒謬,不該跟女學生玩什么婚外情,可懊悔已經(jīng)晚了!
2008年春節(jié)之后,賈鋒又約谷楓說:“你跟張雨上床的事情,已經(jīng)被人錄了像,籌備頒布到網(wǎng)絡上。為了保護你,我攔阻下來了,對方提出要10萬塊。如果你不給,他們就頒布,還要把錄像送給你老婆、孩子……”谷楓一聽,這不是斷了他的活路嗎?但是,他手頭的錢都被賈鋒榨光了。最后,兩人約定以4萬元了斷,到時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隨后谷楓四處潛藏,但無論怎么變換手機和住處,賈鋒總有措施找到他。轉眼到了2008年8月30日,賈鋒向谷楓發(fā)出了最后通牒,如果不交錢,自己馬上將錄像傳播到網(wǎng)上。在無路可走的情況之下,谷楓只好硬著頭皮向警方報案。
2008年8月31日下午3點,民警將賈鋒抓獲。第二天張雨被警方傳訊時,才驚訝地得知,賈鋒本來比她整整大22歲,基本不是什么老板,而是一個從東北叛逃來京的逃犯!
根據(jù)遼寧丹東市警方供給的信息,賈鋒先后三次犯流氓罪和偷盜罪被判刑。2003年4月21日被釋放后,他又與同伙在遼寧省丹東市偷盜后,同伙被捕后判刑,而他卻聞風而逃來到北京,靠在二手市場幫別人賣電器保持生計,竟然將不諳世事的張雨騙到手。得知張雨與谷楓的私情后,他先后從谷楓手里訛詐了6萬元,浪費一空。
由于張雨雖然按照賈鋒唆使兩次錄下和谷楓產生性關系的畫面,但是她并沒有直接欺騙谷楓,也沒有參與分贓,尚未構成犯法,所以檢察機關并未對她提起訴訟,進行批評之后將其放回。
2009年7月23日,北京市西城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賈鋒犯巧取豪奪罪和偷盜罪,合并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分金國民幣2.4萬元。
賈鋒不服,以量刑過重為由提起上訴。2010年5月,此案經(jīng)消息界曝光后,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
此后無顏見人的張雨黯然離開了北京。而谷楓自從出事之后也煩惱不已,因為媒體的報道雖然是化名,卻點出了其特點,很多熟人打來電話問是不是他。他只得一遍遍地說明說:“被訛詐的那個演奏家不是我啊,只是年紀和姓氏偶爾偶合而已,你們不要再問啦,求求你們啦。讓我好好安靜一會兒行嗎……”
然而,別人尚可敷衍,單位和家人卻是瞞不住的。培訓中心以“有違師德,不合適教學”為由立即將其解聘。妻子深怪谷楓荒謬,勒令他不許回家;兒女們也嫌他丟人現(xiàn)眼。他只能蝸在北京的出租屋里,煢煢孑立,連家也不敢回,備受折磨……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