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草木孰能無情,七情六欲之于飲食男女實屬正常,結(jié)交一兩個紅顏知己、藍顏知己也無可厚非。然而一旦超出了道德底線就勢同玩火了。會玩的人風(fēng)借火勢、火助風(fēng)威,或許真能夠闖蕩出一條屬于自己的門路。不會玩的人就只有顧此失彼、焦頭爛額的份了,弄不好還會引火燒身,獨自品嘗那份難言的苦澀。
近日見報紙之上一則消息,說是廣東省一邱姓貪官東窗事發(fā)后,在庭審時涕淚交加,說都是受情婦所逼,才在索賄的泥潭里愈陷愈深。安徽劉姓貪官事發(fā)后,在法庭調(diào)查中也供認多次索賄皆為情人。也許這種不怕法律怕情人的案例早已算不上是什么消息了,因為大凡貪官90%以上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包養(yǎng)情人。難怪魯迅先生曾言:“中國的男人,本來大半都可以做圣賢的,惋惜全被女人毀掉了。商是妲己鬧亡的;周是褒姒弄壞的……!逼鋵嵅晃┠胸澒偃绱,女貪官亦然,但看安徽一尚姓女貪官從一名普普通通的女警察一步步爬上省衛(wèi)生廳副廳長高位的成長之路就可看出端倪。
情人之惑猛于虎,不但于高官巨賈如此,平民百姓也未能幸免。
也是在前幾天的凌晨2點左右,睡夢中就被樓下一陣吵鬧聲驚醒。側(cè)耳細聽,本來是鄰居家的男主人在外面和一個年輕女子來往頻繁,多次夜不歸宿,被女方的父母追到樓下討要說法。大概那年輕女子和鄰居家的女主人相識,女方父母保持要讓女主人下樓見上一面,但苦于不知道他在幾樓住,于是就在樓下嚷嚷開了。該男主人低聲細語的辯駁和女方父母義正言辭的譴責(zé),讓全部事件沒有半點遮蔽。后來,我在模含混糊中見見睡去,全部事件的成果也就不得而知,但家庭抵觸的潛在隱患想來是不可避免的了。
看來,酒是君子的克星,而情人不但是高官巨賈的克星,也是平民百姓們的克星。
曾記得有人在網(wǎng)絡(luò)上撰文,悉數(shù)列舉擁有情人的利益,諸如填充精力空虛、補充情感缺點、增加上進動力等等,要達到這些目標是不是非要找個情人不可呢?我的確沒有仔細想過。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也”。我至今沒有情人,因此我也不知道有情人是否真的快活! 相關(guān)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