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十字會當前開展的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是指面向社會公眾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獻,不涉及活體器官捐獻。器官捐獻主要視捐獻器官及組織的可用性而定。原則上,有關器官或組織功能良好,沒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嚴重傳染病,沒有癌癥(除原發(fā)性腦腫瘤)者,一般都適合捐獻器官。
所有的器官捐獻者都必須滿足自愿、無償、死亡這3個條件。凡愿意捐獻器官和遺體的個人,都可以在生前通過書面申請器官捐獻登記。如果沒有登記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書面形式捐獻器官和遺體。
捐贈者死亡后,醫(yī)生就會啟動捐獻程序,把捐獻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給臨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捐獻者完成捐獻后的遺體,將由醫(yī)院進行符合倫理原則的醫(yī)學處理,恢復其原貌。
對于每一個愿意捐獻器官和遺體的個人,浙江省有關部門正在醞釀一個器官捐獻者的人道救助機制,通過財政補助、社會捐贈以及受益方定向捐贈等方式,籌集一筆基金,給予器官捐獻者一點道義上的安慰。同時,為了表彰這些捐獻者的高尚行為,浙江省還醞釀籌建一個紀念碑,緬懷他們。本報記者陳東升 本報通訊員王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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