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9日12時許,張女士在烏市新華南路車站等車時,看到車站旁的一家理發(fā)店門前地毯上有一些反光物。張女士走近一瞧才看清,原來那些反光物是硬幣。硬幣和鐵釘被串在一起,固定臺階上的地毯。
“硬幣是人民幣呀,理發(fā)店老板的做法是對人民幣的不尊重!再說,馬路對面就是一所小學,真擔心孩子們看到硬幣被這么糟蹋會照著學。”張女士說。
當天下午,記者來到張女士所說的理發(fā)店外看到,理發(fā)店外有4級臺階,臺階上鋪著一張底色為紫紅色的地毯,地毯上共用鐵釘釘著12枚分幣(有1分和2分兩種面額),個別硬幣或彎或翹,失去了原本平整的形狀。
對于張女士的反映和看法,自稱是理發(fā)店老板的一男一女不以為然。
“用硬幣固定地毯沒啥不合適。這些硬幣是我們掙的,我怎么花、怎么用是我的權(quán)利。再說,那些固定地毯的硬幣總額不到兩毛錢,又有多大關(guān)系呢?”該店男老板激動地說。
新疆資本律師事務(wù)所律師王培喜解釋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guī)定: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guān)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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