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安8月14日電(記者梁娟)在13日陜西省政府召開的消息發(fā)布會上,陜西省環(huán)保廳流露,從2010年起對沿渭四市渭河斷面水質進行嚴格考核,上半年已向西安、咸陽、寶雞三市政府共計開出了200萬元的環(huán)保罰單,未來這一奉補償制度還將常態(tài)化。
據介紹,陜西省政府出臺的《陜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補償實行計劃》規(guī)定,從2010年起對沿渭四市渭河斷面水質進行嚴格考核,上半年,陜西省已先后向西安、咸陽和寶雞三市政府開出共計200萬元的環(huán)保罰單。其中,西安市40萬元、咸陽市10萬元。2、4、5、6月份向寶雞市政府開出10萬元、10萬元、60萬元和70萬元累計150萬元的超標罰單。
陜西省環(huán)保廳副廳長李孝廉表現,污染補償制度施行半年來,沿渭河四市除了渭南市未交補償費外,其余三市均為超標排放“買單”。但是西安、咸陽兩市一月份交過罰單后,就再未呈現過超標情況,這就闡明陜西省實行污染補償制度的嘗試是有后果的,未來這一補償制度還將常態(tài)化。
據介紹,陜西上半年在結構減排空間有限的情況下,各市縣政府和重點減排企業(yè)積極推動工程和管理減排措施,同時還積極推行環(huán)境經濟政策,開出200萬元的環(huán)保罰單開展排污權交易等,用市場化手段助推減排,從而使上半年全省重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續(xù)呈降落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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