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8月9日電 (索有為 李嘉琦) 廣東省高級法院流露,揭陽市中級法院9日對轟動一時的“7•5” 槍殺交警案進行了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胡益華被控故意殺人、搶劫罪。
檢察機關(guān)指控,今年7月2日下午,被告人胡益華攜帶手槍、手銬從浙江省金華市前往義烏市伺機搶劫作案。7月3日凌晨零時許,當被害人朱某偉、王某陽走到義烏市銀泰廣場停車場籌備駕駛雷克薩斯小轎車時,胡益華持槍要挾,劫取現(xiàn)金2800多元、手機及銀行卡等財物,并獲得銀行卡密碼。在駕車取款途中,胡益華開槍殺逝世兩被害人。胡益華將小轎車車牌改裝后,沿滬昆高速公路駕車前往江西省。途中,胡益華持銀行卡取得贓款13000元后,駕車往廣州方向行駛,籌備到廣州市銷贓。
在前往廣州途中,胡益華將小轎車的前后車牌拆下并扔掉,于7月5日22時許,行駛至深汕高速惠來服務區(qū)北區(qū)停車休息。當晚23時50分左右,揭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惠來高速公路大隊執(zhí)勤民警周喜來、黃偉江駕駛警車巡邏途經(jīng)該服務區(qū),發(fā)明胡益華駕駛的小轎車沒有車牌,便上前檢查盤問,并扣留其身份證和駕駛證,請求胡益華駕駛該車跟在警車后面到交警大隊的辦公室調(diào)查處理。
胡益華害怕罪惡被發(fā)明,遂萌發(fā)殺逝世兩民警的念頭。胡益華喊黃偉江停車并立即上前掏槍朝坐在警車駕駛位的黃偉江開槍,又朝籌備從副駕駛座位下車的周喜來(經(jīng)搶救無效逝世亡)連開數(shù)槍,后返回警車,朝正在打開警報器的黃偉江開槍,致其當場逝世亡。為掩飾現(xiàn)場,胡益華迅速將黃偉江的尸體搬入花圃,并從警車內(nèi)找回自己證件,駕車逃離現(xiàn)場。7月8日12時30分,胡益華被福建省廈門市警方抓獲,緝獲作案的手槍及其他贓物。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法院將擇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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