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網訊(記者 冀楠) 7月20日晚,陜西省渭南市通報韓城小南溝煤礦事故義務人處理情況,韓城市副市長苗振興被免職,煤炭局副局長李明給予責令辭職處分。
7月20日晚,渭南市通報韓城小南溝煤礦事故處理決定,對7.17事故負有直接領導義務和綜合管理義務的韓城市副市長苗振興給予免職處理,對市煤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明給予責令辭職,同時責成韓城市委、市煤炭局黨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有關義務人進行嚴正處理。
韓城市煤炭局總工程師宋少民,對小南溝煤礦在基建期間違規(guī)組織生產,安全基礎管理混亂,嚴重違背煤礦安全生產規(guī)程排查不力,導致重大事故產生,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義務,給予行政免職處分。
市煤炭局副總工程師兼煤礦安全監(jiān)察大隊長張生維,對小南溝煤礦安全生產監(jiān)察監(jiān)督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產生,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義務,給予行政免職處分。
市煤礦安全監(jiān)察大隊一科科長郭文武,對小南溝煤礦安全基礎管理混亂監(jiān)察監(jiān)督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產生,負有重要義務,給予行政免職處分。
市煤炭局生產技巧科科長王玉安,對小南溝煤礦在基建期間違規(guī)組織生產,未按請求淘汰木支護導致重大事故產生,負有重要義務,給予行政免職處分。
小南溝煤礦駐礦安全監(jiān)督員董紅兵、薛建強,煤礦安全生產監(jiān)察監(jiān)管不到位,嚴重失職、失職,導致重大事故產生,由司法機關立案偵察。
市煤炭局局長雷萬虎同志對此次事故負有必定義務,鑒于該同志任職時間較短,待事故調查結束后,視調查情況再行處理。其他相干人員將根據(jù)事故調查結論進一步嚴格依法依紀進行處理。
【事件回放】
7月18日20時10分
小南溝煤礦產生礦難
2010年7月17日晚20:10分,韓城市桑樹坪小南溝礦產生井下火災事故。接報后,韓城市委市政府立即啟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煤炭、安監(jiān)、公安、衛(wèi)生等部門及韓城礦山救大隊緊急趕赴現(xiàn)場,核查情況,組織搶險。
7月18日3時15分
發(fā)明28名礦工全部遇難
截止7月18日凌晨3時15分,經過搶險救濟隊的緊張搜救,已發(fā)明28名被困礦工全部遇難,正在組織遇難人員尸體升井,事故煤礦礦主已被把持。
韓城市委、市政府已將此次事故通報全市,并請求市域范疇內所有煤礦汲取事故教訓,全部停產整理,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產生。
7月18日5時16分
副省長連夜趕赴現(xiàn)場指揮救濟
吳登昌副省長帶領省安監(jiān)局、省煤監(jiān)局等部門領導趕赴現(xiàn)場,在聽取了事故搶險救濟工作匯報后做出四點唆使:
一、成立事故調查組,由省煤監(jiān)局牽頭,省安監(jiān)局、煤管局及渭南市政府配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清原因,嚴格履行義務追究;
二、由韓城市政府本著對遇難礦工高度負責的精力,妥當做好善后工作;
三、全省要深入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排查隱患,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產生;
四、下周一將召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通報這次事故,再次安排安排安全生產工作,加快推動煤炭資源整合,扭轉安全生產形勢。
7月18日9時20分
5名遇難者遺體升井
事故有5名遇難礦工遺體升井,井下救濟人員發(fā)明巷道明火蔓延,煙霧大,救濟工作被迫結束。事故搶險指揮部決定,結束主扇供風,井口設立兩個觀察點,每小時觀察一次瓦斯和一氧化碳等井下指標情況,根據(jù)指標情況,再重新制定搶救計劃。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