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在美國兩年29次動用一票否決權后,12月11日,世貿組織(WTO)上訴機構正式癱瘓。這也是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成立近25年來首次遭遇停擺危機。
對任何一個國家或者社會來說,一旦沒了法院,離亂套就不遠了。目前,世貿組織就面臨這個問題。

作為爭端解決機制的一部分,上訴機構常設7名法官,每人任期4年,每起案件至少需要3名法官進行審理。法官遴選程序遵循世貿組織成員協商一致的原則,也就是“一票否決”原則,即所有164個成員全部同意的情況下,遴選程序才能順利進行。
2014年以來,老成員陸續(xù)離任,新成員又因為美國阻攔一直選不出來,上訴機構只剩3位在勉強支撐。他們分別是來自中國的趙宏,來自美國的格萊漢姆和來自印度的巴提亞。
但格萊漢姆和巴提亞的任期于12月11日結束,趙宏的任期將于2020年11月底截止。
也就是說,12月11日開始,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因只剩趙宏一名法官,低于三名法官的基本要求,被迫停止運轉。
什么是WTO上訴機構?它怎樣起作用?
據中新網“國是直通車”報道,世貿組織最基本也最核心的功能之一,就是為成員解決貿易糾紛。
流程一般是這樣的:
雙方先自行協商,如果不成,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就會成立專家組開始審理。
如果專家組得出的結論雙方都沒意見,那就到此為止;如果有一方表示不服,可以訴諸上訴機構進行“二審”。
上訴機構的報告一般就是最終裁定。
看起來,不是所有爭端都要靠上訴機構來解決。
但實際上,當專家組意見對自己不利時,很少有成員會不繼續(xù)上訴。所以,上訴機構一旦癱瘓,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也就差不多廢了。
新華社報道稱,作為國際貿易“最高法院”,上訴機構不僅對國際貿易爭端有終審判決權,其裁決結果還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
對于拒不執(zhí)行上訴機構裁決的成員,世貿組織可授權對其進行貿易報復。也因此,世貿組織被稱作帶“牙齒”的國際組織。
一旦上訴機構“停擺”,世貿組織將只能發(fā)布不具強制執(zhí)行力的“初裁”報告,那么它約束成員遵守國際貿易規(guī)則的能力將大大削弱。
世貿組織總干事阿澤維多警告,全球貿易規(guī)則得不到切實履行,世界經濟就將倒退回“叢林法則”時代。美國智庫卡托研究所專家西蒙·萊斯特也警告,我們將“從一個以規(guī)則為導向的(國際貿易)體系向一個以力量為導向的體系轉變”。
美國為何頻頻動用一票否決權
自2017年以來,美國以所謂上訴機構“越權裁決”“審理超期”、法官“超期服役”等多項問題為由,將上訴機構裁決與遴選掛鉤,頻頻動用一票否決權,單方面反對啟動對新法官的遴選程序。
那么,美國為什么一直不讓上訴機構遴選新成員。有兩個原因。
第一,用上訴機構的存亡當籌碼,迫使其他世貿組織成員同意美國對世貿組織的改革方案。
第二,如果沒法把世貿組織改造成美國想要的樣子,那就讓爭端解決機制癱瘓,避免再做出對美國不利的裁決。
在這個問題上,幾乎所有世貿組織成員都站在美國的對立面。就連歐盟、日本這兩位盟友,也表示爭端解決機制確實需要改革,但不能用這種逼迫它“停擺”的極端方式。
針對美國提出的所謂上訴機構問題,世貿組織很多成員提出解決方案。
去年11月,中國、歐盟等成員向世貿組織提交關于上訴機構改革的聯合提案,對美國提出的問題逐條予以回應,給出建設性改革方案。隨后,加拿大和日本也提出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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