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12月1日訊 1日,記者從山東省政府網(wǎng)站獲悉,省政府日前批復同意事故調查組對日照市山東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較大著火爆炸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責任認定,同意事故調查組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目前,石大科技公司副總經理鞠建民、石大科技公司油品儲運車間主任李華賢等5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建議對石大科技公司總經理楊慶東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石大科技公司董事長蔡升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吊銷石大科技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guī)定,對其處70萬元罰款。
2015年7月16日7時39分,山東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石大科技公司”)液化烴球罐在倒罐作業(yè)時發(fā)生泄漏著火,引起爆炸,在事故救援過程中造成2名消防隊員受輕傷,直接經濟損失2812萬元。
事故發(fā)生后,國務院領導及山東省委、省政府和國家安監(jiān)總局高度重視,國務委員郭聲琨通過視頻指揮事故救援,省委書記姜異康、省長郭樹清和國家安監(jiān)總局領導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施救,防止發(fā)生次生災害。省長郭樹清專程趕赴事故現(xiàn)場,對事故調查處理和善后等工作提出要求;省委常委、秘書長于曉明、副省長張務鋒及省安監(jiān)、公安、消防、質監(jiān)等部門負責同志立即趕赴事故現(xiàn)場,指導事故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公安部消防局、省公安廳消防總隊領導第一時間到達現(xiàn)場,坐鎮(zhèn)指揮事故救援;國家安監(jiān)總局迅速派員趕赴事故現(xiàn)場,督導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日照市和嵐山區(qū)黨委、政府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中國石油大學(華東)負責同志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趕赴事故現(xiàn)場,組織開展事故救援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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