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10月22日訊(記者 楊婷婷)為保障公路安全,山東省政府部署開展了為期三年總斥資超千億元的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今天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邀請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張傳亭,省交通運輸廳巡視員范正金,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文新三,介紹山東省公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實施情況。
記者在發(fā)布會上獲悉,公路安全防護生命工程主要針對普通國省道和農村公路。就普通國省道而言,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全面實施公路穿城路段安全整治工程,具備條件的穿城路段逐步改線,暫不具備改線條件的進行安全整治改造。二是瓶頸路段改造工程。三是安全整治提升工程,主要是增設規(guī)范公路標志、標線、護欄等安全設施。四是危橋改造工程。五是改善行車條件和安全水平的路面維修工程。
在農村公路方面,主要是進行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的安全隱患治理。其中,今年年底前要完成通行客運班線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的農村公路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的安全隱患治理。
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不能僅整治改造已建成公路,對新建公路安全設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的《意見》明確,新建、改建、擴建公路建設項目必須充分考慮安全設施建設,國省道建設投資中應按有關要求計列安全設施,審批部門要進行必要的審核,監(jiān)管部門要加強監(jiān)督管理,確保安全設施投資足額到位并同步建成。市、縣兩級政府要保障農村公路安全設施建設投資,確保新建農村公路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要求,上級政府要加強對下級政府保障農村公路安全設施建設投資的監(jiān)督。公路建設項目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建設單位在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要充分考慮安全性,制定安全專篇。設計單位應嚴格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設計,落實安全對策措施;對技術標準中的非強制性指標,應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經過綜合論證后確定,避免因過多使用指標下限造成安全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