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產假”:父母都可以休
德國人認為,孩子出生頭3年最需要父母陪伴,應創(chuàng)造更多機會,讓初為人父母者與孩子在一起。因此,孩子3歲之前,父母都可以休“產假”。
德國“產假”分為母親個人的生育假和父母兩人的育兒假,最長可以休至孩子滿3歲。其中,大約一年為有償假期。母親生育假共14周:分娩前6周、分娩后8周。前6周,除非孕婦明確同意,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其工作。后8周,無論產婦是否有意愿工作,都必須休假。如果遇到早產、多胞胎等情況,產后休假時間可延長至12周。
休假期間,女性職工的收入由醫(yī)療保險機構和用人單位共同保障,標準為其休假前3個月的平均凈收入。目前,德國公立保險機構的支付標準為每天13歐元(1歐元約合8.23元人民幣),剩余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此外,用人單位在職工休假期間應照常為其繳納養(yǎng)老、醫(yī)療等社會保險費用。
育兒假是父母共同的福利。從孩子出生起算,直至其滿3歲,父母雙方都可以停薪留職,在家?guī)Ш⒆。在此期間,父母可向聯(lián)邦政府申請育兒假補貼,標準為休假前平均凈收入的65%至67%,每月最低保障300歐元,補貼上限1800歐元。如果父母雙方都休假,總計可以領取最多14個月補貼;如果只有一方休假,則最多只能領12個月補貼。
按照預算,德國聯(lián)邦政府2014年將支付育兒假補貼53.7億歐元,占家庭事務總支出的73%。長期以來,德國人口出生率持續(xù)低迷。專家預測,如果人口自然減少趨勢持續(xù),2060年,德國人口或將不足7000萬。
俄羅斯:全薪產假140天
眾所周知,地廣人稀、勞動力不足是俄羅斯的“老大難”問題。因此俄羅斯將產假制度設計得更有利于產婦,以便讓女性生育孩子“后顧無憂”。
俄羅斯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產婦可以享受全薪、半薪以及無薪產假。其中全薪產假140天,包括產前70天和產后70天,這期間用人企業(yè)需要全額支付產婦薪水。如果是雙(多)胞胎或者出現(xiàn)難產等分娩并發(fā)癥,產假時間在此基礎上相應增加。在休完全薪產假后,產婦可以繼續(xù)休半薪產假,一直到孩子滿一歲半。這期間,產婦可以領取相當于原工資40%的補貼,這筆補貼由國家社會保險基金支付。
在小孩一歲半之后,如果產婦還想繼續(xù)在家里照顧孩子,那么她可以繼續(xù)休無薪產假,直到小孩滿3歲。無薪產假是沒有薪水的,不過雇主必須保留她的工作崗位。
實事求是地說,俄羅斯產假制度對用人單位相對不利,因為雇主需要為產婦支付薪水,并需為其保留崗位,時間可能長達3年。因此一些私人企業(yè)可能會找一些其他理由將懷孕的女性員工辭退。遇到這種情況,孕婦可以將用人單位告上法庭,俄羅斯法律在這方面十分注重保護產婦的權利。
俄羅斯沒有專門為孩子父親規(guī)定產假。但如果因為某些情況產婦本人沒有休產假,孩子的其他監(jiān)護人也可以享受上述全薪、半薪以及無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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