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訊問李某的行騙動機,李某稱“無聊”
文/片 本報記者 尉偉 實習生 王志偉
以單位發(fā)福利或開會為名去百貨店大肆采購煙酒,再將送貨的店主騙至賓館后,拎著名煙開溜。7月2日,歷下公安建筑新村派出所就抓獲了一對借此行騙的母女。對于行竊動機,母親李某稱“無聊”,而14歲女兒麗麗(化名)則覺得“好玩”.
6月18日下午6時許,解放路附近一百貨店的郭女士遇到兩名女子進店要貨。
“一個四十歲左右,一個十來歲,像是母女倆。”郭女士回憶。一進門,中年女子自稱是附近一賓館的,需要大量的牛奶、香煙等,“她說單位給員工發(fā)福利用,有多少要多少。”
郭女士將27條香煙裝進三個黑色塑料袋,跟隨兩名女子來到了附近一家賓館,“她們倆則提著六小箱牛奶。”
進了賓館后,中年女子讓郭女士先拎著牛奶、拿著小票去401房間結(jié)賬。
“煙怎么辦?”郭女士不放心,中年女子則說,“這里有服務(wù)員呢,你下來再說。快上去吧,晚了會計就下班了。”
見對方信誓旦旦,郭女士沒再多想,拎著牛奶上了樓。可她在樓上找了半天也沒找到什么會計,每個房間都大門緊閉,“下樓后,發(fā)現(xiàn)兩名女子連煙一起不見蹤影后,我才知道遇上騙子了。”
“郭女士剛上樓,兩人就拎著煙跑出賓館,坐公交車跑了。”歷下公安建筑新村派出所高克偉副所長告訴記者,接到郭女士報警后,他們立即展開調(diào)查,并發(fā)現(xiàn)市中、天橋、槐蔭等區(qū)相繼有類似的案件發(fā)生,“監(jiān)控顯示,作案的都是一老一少兩名女子,受害者均為賓館附近的百貨店或煙酒店,理由也都是單位開會或發(fā)福利用。”
經(jīng)過多日的調(diào)查走訪,民警很快鎖定了家住郎茂山小區(qū)的李某和其女兒麗麗,并于7月2日晚將兩人抓獲。
“在麗麗4歲的時候,李某就和丈夫離婚了。”辦案民警介紹,李某今年40歲,麗麗14歲,孩子判給了李某,李某的丈夫每月支付一定的費用。
民警初步審查得知:從2014年2月底開始,李某就帶著女兒麗麗以單位開會或發(fā)福利為名,專門針對賓館附近的煙酒店、百貨店行騙,至今作案7起,案值9萬余元。
“麗麗小學二年級就輟學了,一直跟著母親到處玩。”至于作案動機,李某告訴民警,一是自己無聊,二是看到電視上有類似的騙局,覺得這樣來錢快。而麗麗雖然知道不對,但覺得這樣挺“好玩”.
每次得手后,母女倆都會將騙來的香煙以市場價的一半出手。“6月18日,母女倆騙了郭女士后,特意打車先到了泉城路一大商場買了一百多元的哈根達斯冰淇淋,然后又打車回了家。”辦案民警說,詐騙得來的錢基本被母女倆用于泡電影院、出入高檔餐館,“騙一次,能維持她倆一個星期左右的開銷。”
值得一提的是,民警進入李某位于郎茂山小區(qū)的家里時,發(fā)現(xiàn)里面幾乎沒有家具,只有一張鋪在地上、母女倆用于睡覺的床墊和簡單的洗漱用品。
目前,涉嫌詐騙的李某已被歷下警方刑拘,此案也在進一步調(diào)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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