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30日電 據(jù)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約克大學(xué)中國女留學(xué)生柳乾被殺案的被告迪克森(Brian Dickson),于本月初被裁定一級謀殺罪名成立,而在近日,迪克森向安省上訴法院遞交一份上訴通知。有著名刑事律師認為,迪克森上訴得直的可能性渺茫。
在這份簡短的通知書中,迪克森稱自己的上訴理由是“被錯誤地裁定一級謀殺罪名成立”,他還表示,他的律師將會在晚些時候提供一份“全面的辯護書”(Comprehensive Argument)。
華社著名刑事律師栗鈞表示,“上訴是迪克森的絕對權(quán)利。根據(jù)加拿大的法律規(guī)定,被告在被定罪后的30天內(nèi),必須把上訴通知書遞交到安省上訴庭,以確保自己的上訴權(quán)利。安省上訴法庭是安省最高一級的法庭!
栗鈞介紹稱,從目前來看,遞交上訴通知是以迪克森的個人名義來進行。通知遞交之后,迪克森的律師還要準備證據(jù)證書(Certificate of Evidence)。此后,律師還要提供文件,證明已在高等法庭訂了庭錄(Court Transcript)。
迪克森的律師拿到庭錄之后的60天內(nèi),就要向上訴法院提供正式的上訴書(Appeal Book)。“這個上訴書的內(nèi)容很多,會是厚厚的一大堆文件!
與此同時,檢控方接到迪克森律師的上訴通知之后,也要準備一份稱為“Notice of Appearance”的文件,說明自己準備響應(yīng)辯護方提出的問題。等拿到辯護方的上訴書之后,檢控方再著手準備相應(yīng)的回復(fù)文件。
栗鈞認為,迪克森上訴得直的機會渺茫!袄碚撋蟻碚f,上訴的理由有兩方面,第一是在審判過程中證據(jù)的裁決是否有問題。這次庭審中,辯護律師基本上沒有抗議和爭辯,說明法庭證據(jù)都很扎實!
“其次是對法官的裁決文本有異議。而這份文本早已給控辯雙方看過,兩邊都沒有提出意見,法官的裁決如同教科書一般無懈可擊,律師也不可能從這上面找理據(jù)來上訴。”
由此栗鈞推斷,迪克森可能要換律師來打上訴的官司。
在此次審判中,布洛克大學(xué)(Brock University)的中國問題專家伯頓(Charles Burton)教授一直陪伴柳乾父母柳建輝夫婦聽審。
伯頓教授27日接受采訪時表示,“我不擔心迪克森的上訴會成功。因為這是一個很公正的判決。而且從過往的案例來看,有陪審團作出的判決,被告上訴一般不成功,而此次的審理就是有陪審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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